一农民炮制303个“癌症病人”疯狂敛财
感谢母亲作者:暂无
来源:《农家之友》 2010年第12期
    □沈义 兰涛
    最近,一封来自国家卫生部的信函,摆在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廖新兰的办公桌上。信上写着:“收到你们的来信后,我部领导高度重视,并召集相关司局专门讨论研究加强新农合监管问题……感谢你们的来信,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新农合工作!”
    看着这封充满真挚情意的信,办理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巨额案专案组的检察官们,欣慰地笑了。
    廖新兰在接受采访时激动地说,虽然该案已经办理完毕,但复杂的案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审查起诉时那一幕幕没有硝烟的“战斗”场面,仍然不时在她眼前闪现。
    短信引发“灵感”
    “秀山县的锰矿多,该县的经济发展了,可是这两年秀山的癌症病人怎么越来越多了……”2008 年以来,
在重庆市秀山县城乡乃至周边区县的人们都这样感叹。然而,一起全国罕见的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449 万余元的特大案件暴露时,更让每一个曾经发出这样感叹的人咋舌不已。
    如此惊天大案是怎样形成的呢?这得从一条发自广东的匿名短信说起。
    时年35 岁的廖贤权是广东省汕头市的一个普通农民,2001 年与秀山县农民唐秀芳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县城。2007 年12 月的一天,廖贤权收到了一条短信,称“能办理各种证件,保真,货到付款”。无所事事的他隐约感觉到了什么,于是立刻打电话询问对方:“办证究竟做什么用?”发短信的也是一个广东人,自称“老兄”。他提示廖贤权,现在只要能拿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并到他那里办理虚假病人材料,就可以在县卫生局报销医疗费用。
    “发财的机会来了!”廖贤权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来自沿海地区的廖贤权,并不缺乏“灵气”,马上想到有个叫“四哥”的朋友在秀山县卫生局上班。
    “四哥”真名叫糜良才,是秀山县卫生局的职工。半个月后,廖贤权和妻子唐秀芳约糜良才一起吃饭。席间,廖贤权试探着问糜良才:“秀山是不是可以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平台,再准备相关手续就可以领到医药费?”糜良才回答道:“可以,但具体要些什么手续还得去问了才知道。”
    廖贤权神秘地对糜良才说:“这个能搞到钱……到时候真搞到钱的话,除去本钱后,剩余的我们就分了。”
    二人一会儿用普通话、一会儿用秀山话交流,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糜良才先去了解卫生局报账程序;唐秀芳则去人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而后由廖贤权“老兄”搞假住院资料,再由糜良才带去报销取钱;骗到钱后,寄一些给“老兄”。
    就这样,一个惊天在觥筹交错间酝酿生成了。
    弄虚作假农民救命钱
    两天后,糜良才打听到报账需要住院发票、药物清单、务工证明、出院证明、诊断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病人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他将此情况及时告诉了廖贤权。
    廖贤权马上要唐秀芳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唐秀芳立即到母亲熊玉英,要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借给自己。熊玉英当时可能出于某种顾虑,没有答应。
    唐秀芳并不气馁,立即向五唐秀清借,并给她讲了大概情况。唐秀清见有利可图,就把丈夫王兴洪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身份证交给了唐秀芳。廖贤权迅速将“两证”发给了远在广东的“老兄”,让其制作假资料。“老兄”就以王兴洪在广东务工期间患癌症为名,伪造了费病历资料,并收取了一定费用。
    几天后,廖贤权兴冲冲地把“老兄”寄来的假资料拿到“四哥”糜良才家。糜良才看后说:“务工证明的字
写得不好。”为此,二人又重新制作了务工证明,务求“尽善尽美”。
    隔了两三天,糜良才开车带唐秀清去卫生局报账,并如愿“报销”了4000 余元。廖贤权和糜良才各得1000 元,余款由廖贤权寄给了“老兄”。
    随后,唐秀芳又偷偷拿了母亲熊玉英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交给廖贤权,让“老兄”如法炮制了虚假的住院发票、药物清单等病人资料, 并“ 报销” 了8000 余元。
    两次得手后,廖贤权、糜良才、唐秀芳等人马上发展黄全民及蒲毅、杨玲夫妇,以及唐秀芳的唐秀清、唐秀珍、夫张益清等亲朋好友为下线,以50 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这些未住过院的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通过“老兄”伪造虚假病例材料,肆无忌惮地继续实施。
    秀山县公安机关根据众举报,投入大量警力,历经4 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查清: 从2007 年12 月至2009 年5 月,廖贤权等303 个农民和无业人员,以在外地务工的农民工患肝癌、胃癌、宫颈癌等绝症为名,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伪造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等全国各地124 家知名医院的虚假住院收费收据、疾病证明书、务工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资料303 套,在秀山县卫生局报账304 次,医疗费用总额达2013.5 万元,实际“报销”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达449 万余元。涉案人员多达133 人,构成犯罪的有31 人。
    公安人员介绍,“报销”医疗费最多的一天有12 人,每个“报销”的“癌症病人”的医疗费均在5 万元以上,实际“报销”费用均超过1万元,个人报销领款次数最多的达20 次以上。一笔笔农民的“救命钱”因“蛀虫”的吞食而大量流失!
    2009 年12 月22 日,“新农合医疗保险大案”开庭。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廖贤权无期徒刑,唐秀芳等27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廖贤权等被告人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法院于8 月下旬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摘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