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制度8篇
名目                                                                                    第1篇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2篇镇zx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h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第4篇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5篇镇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第7篇x镇学校蒸饭制食堂管理制度 第8篇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
    【第1篇】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需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需自觉听从党政办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削减铺张;
    (四)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爱护修理的责任。损坏的负责修理,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缘由,明确责任,妥当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与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干净洁净工作服。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需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马上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需洗涮洁净,流水冲刷,平常存放在消毒柜中;常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洁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七)餐厅保持干净、洁净。窗明几净,物见本,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准时彻底。实行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八)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8:00―8:40,午餐应在12:00―13:3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
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忱,从通知开头,保证接待餐2小时、工作餐1小时用餐;
    (九)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绍子面)
    2.5元/人,午餐(分餐制,三菜一汤)5元/人,晚餐50元/桌。机关的接待餐(4人以上)标准由党政办主任根据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接待餐原则上根据80-120元/桌标准支配;
    (十)机关干部每人每月从党政办领取22张午餐券,未用完午餐券当月作废,不兑现;早、晚餐采纳签字形式。村干部当日用餐到党政办领取午餐券。(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月凭签字和午餐券到财政所结帐一次,做到日结月清;(十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觉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10元,擅自用餐人员不听劝阻的每人20元(特别状况除外);(十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任凭离开,做到有事请假。
    【第2篇】h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1、镇机关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服务性质和目的,尽最大的努力提高镇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饭菜准时、清洁、优质、可口,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得好,吃得饱,为镇来客供
应优质服务。
    2、必需做到账目清晰,按章办事,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同时必需听从办公室的领导,接受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3、食堂必需实行凭来客通知单用餐。严格按承包合同书的利润确定价格。同时要公布当天便饭的饭菜价格,挂牌经营。
    4、食堂必需保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水及早、晚热水的供应。
    5、食堂必需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蓄水池坚持一周一清洗。
    6、镇机关工作人员发觉食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准时向办公室反映。对食堂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惩罚如下:
    1)账目不清,一天未小结,一月未大结,违者10元;
    2)不执行用来客通知单用餐制度,每人次10元;
    3)开、热水供应不准时,每次10元。
    4)利润超标准,以超出的比例依次为5元、10元、15元、20元;
    5)镇政府来客用餐消失漏洞,一例20元,同时要以最快速度解决用餐。
    6)消失一例饭菜质量、卫生问题,50元。
午餐时间
    【第3篇】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
    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二)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餐厅服务质量,同时较好的掌握用餐支出,经镇党委、政府讨论打算,特建立zz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职工就餐实行补助制度,不足部分由政府直接补助到机关食堂。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机关干部亲属需在机关食堂就餐的,需统一在机关事务特长购买饭票。用餐时间除因特别状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2:00
    晚餐时间:17:30
    二、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支配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半天到党政办领取并填写《会议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交至机关餐厅支配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党政办主任后支配就餐,过后准时补办相关手续。
    三、款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支配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党政办领取款待卡,经分管领导确定用餐标准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下发至机关餐厅支配就餐;分管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党政办主任后支配就餐,过后准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党政办统一支配,持用餐通知单到餐厅就餐。事务长每月底凭款待卡和用餐通知单在党政办和会计核算中心结账。
    四、临时用餐制度
    若因工作需要在肯定时间段内临时加餐或用餐时,相应部门应提前1天到党政办领取和填写《承留镇政府临时性用餐审批表》,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副书记依据管理制度规定,确定用餐标准,交党政办下发至机关餐厅支配就餐。
    五、餐厅管理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
    机关餐厅由党政办进行管理。餐厅工作人员设事务长、选购员、炊事员。餐厅工作人员必需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听从管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严禁贪污、占用、挪用餐厅食品或物品。
    (1)事务长职责
    向镇党政办负责,并管理炊事员;
    保证厨房、餐厅及相关环境的清洁、卫生;
    保证机关餐厅餐饮供应和物品、食品安全;
    兼任餐厅会计,负责验收食品和账目结算;
    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
    (2)选购员职责
    严把选购标准,不选购过期、霉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货比三家,在保证食品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选购价格;
    向党政办负责,并完成各项临时工作。
    (3)炊事员职责
    负责工作餐、会议餐、款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和服务工作;
    负责厨房操作间、物品存放间的清洁卫生和熟食分类存放工作;
    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终把关,严防过期、霉变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物品入菜入饭,杜*物中毒;
    不断提高餐饮制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并遵循为机关干部服务的原则,尽量让就餐人员感到满足;
    炊事员应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量杜*物铺张;
    听从事务长的管理,完成各项临时工作。
    2、餐厅物品、食品选购审批制度
    餐厅所需用的各种物品、食品实行选购审批制度。
    食品选购:日常需用的各种食品,由餐厅事务长每周两次到镇政府办领取并填写《承留镇政府餐厅食品选购审批表》,报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选购员选购;会议用餐、款待用餐、临时用餐需用的食品,由事务长依据《承留镇政府会议用餐审批表》中的用餐标准拟定需用食品,报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选购员选购。选购员选购的食品,应经事
务进步行验收,事务长必需核对选购食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并要在《承留镇政府餐厅食品选购审批表》上的“验收”处签名,表明验收合格。事务长对食品的分类存放负责。
    物品选购:餐厅需用的各种物品,按《机关管理制度》规定,由餐厅事务长提出申请,报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党政办指派人员进行选购。事务长对物品存放和使用负责。
    3、餐厅会计核算制度
    机关餐厅实行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制度,实行会计选购分别制:餐厅会计由餐厅事务长兼任,负责餐票收取、食品验收和账目结算;餐厅选购员负责食品选购。
    餐厅账目核算实行日清月结,餐厅会计必需于每月的6日前,供应上月的财务收支报表。党政办指定专人对餐厅每月的收支单据进行审核,镇纪检、审计站等机构对餐厅账目实行年终审计制度。
    4、作息制度
    因工作性质不同,餐厅工作人员实行特别作息制度。
    机关正常工作日内:每天06:30-08:30、10:00-13:00、16:00-19:00的时间段内必需保证全员在岗,此时间段外,必需保证有人值守;因会议用餐、款待用餐、临时用餐等用餐时间发生变化时,餐厅作息时间同时进行相应变化。餐厅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时,按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请销假制度进行请销假。
    5、奖惩制度
    餐厅人员应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意各种用餐需要。党委、政府支配款待用餐和会议用餐,对餐厅工作人员实行嘉奖制度,补助款项每季度凭党政办开出的就餐单一次性结算。
    镇党政办对餐厅工作进行督查。若发觉餐厅环境不干净、饭菜有异味、食品不卫生、物品保管不善和工作人员不听从管理,违反机关管理制度或存在贪污浪费铺张等状况时,情节较轻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批判;情节较重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判,并依据相关状况扣发嘉奖金或工资;特殊严峻的,予以辞退。
    一、政府来客:包括站办所来客原则上一律在食堂就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许到街里饭店,
如有特别状况(食堂来客人多支配不下或就餐时间来不及等)需到饭店的,必需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后勤主管领导负责支配,饭后马上健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