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党政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一、经费支出项目 我局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制表发放的在编人资外,划分为经常性支出和非经常性支出两类。
(一)经常性支出项目
1.测站报汛劳务费。主要支出范围:水文(位)站劳务派遣人员报汛劳务费,洪水期间抢险费、夜班费等。
2.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如纸、笔、墨、票夹、文件夹;打印资料,饮用水、报刊杂志等。
3.邮电费:指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4.差旅费:主要包括因公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探亲路费、保险等费用。
5.房租费:指经批准临时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6.整站及维修费:主要包括房屋及单价低于2000 元的设施设备的一般维修维护费用。
7.水文资料整编费:主要包括对已收集的各类水文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初审复审、整理汇编成册所发生的费用。
8.生产测验费:主要包括测站水费、电费、汽油、柴油、黄油、草把、油漆及其他业务专用耗材料等。
9.水电费:指局机关、基地办公用水电费。
10.雨量站报汛承包费:主要指雨量站雨量观测报汛承包费,遥测雨量站。自动监测水文站设备看护费。
11.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主要包括因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发生的劳务费。
12.报汛通讯费:主要包括报汛电话费、网络费等。
13.购置费:主要包括单价在1000 元以下的小型、零星设备仪器购置。
借款申请14.墒情系统运行费:主要包括墒情设备设施维护费(维修材料、车辆、人员差旅费)、场地租赁费及设备设施看护费、通讯费等。
15.车辆运行费:主要包括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路桥费、洗停车费、年检费、安全奖励费、驾驶员公里补助等。
16.水质监测费:主要包括水质业务费和取样费。业务费:含水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标样费、药品费、小型仪器的购置及仪器鉴定费等。取样费:含取样交通费(包括租船、租车)、差旅费及取样人员劳务费。
17.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各类接待所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等。
18.会议费:主要包括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其他:除以上所列项目外,经审批准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二)非经常性支出项目 包括遇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大型设备维修和水毁修复以及局安排的专项工作,其经费支出按局财务执行,单独列报。
二、经费支出报销票据要求
(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的支出项目 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除出差补助)、房租费、整站及维修的材料费、水文资料整编费(除人员补助)、测验费、水电费、报汛通讯费、购置费、墒情系统运行费(除出差补助)、车辆运行费(除安全奖及驾驶员公里补助)、水质监测费(除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必须提供有效合规发票单据。 水文(位)站发生的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劳务费用),应填写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领条,并到税务部门开取正规发票。
(二)需要填列自制凭据的支出项目 测站报汛劳务费、雨量站报汛承包费、墒情设施设备看护费,需填列相应的局自制领条凭据。
(三)凭证粘贴及附件要求 原始单据按经费支出项目归类,填制 xx 市水文局报销封面。购置材料、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明细清单,并经保管验收人签字;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应附审批手续。按规定须签订经济的,应附相应合同(协议);金额较大、有经费申请的支出需在报销时附上经费申请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会议费支出需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等资料。
三、基地、测站报账程序 基地、测站取得原始单据后,按规定填制报销封面。经审核、分类、汇总填列经费支出报销表。
(一)报表审核意见程序
1.机关报销,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经办人必须是我单位在编职工,收款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作为报销经办人。
2.测站报销,首先由基地进行初审,由基地负责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基地报帐员在报销表上写明费用报销情况,核对测站与基地的上期结存是否一致,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
3.基地报销,首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其规范性和合理性,再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并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报销表上批明是否同意报销。
4.计财科对测站、基地的凭证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如发现支出不合理、单据不合规等,不与报销。数据不一致的,必须当期核实。
(二)报表具体填列方法
1.经费收支情况
(1)经费收入合计=拨入经费 借款 其他收入;
(2)经费支出合计=报销数额 上交款;
(3)本月经费结存=上月经费结存 本月经费收入合计-本月 经费支出合计;本月经费结存(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暂付款等)。
2.经费支出报销核转程序
(1)测站报表,报销金额由测站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基地填列,本月报销由局计财科审定填列。
(2)基地报表,报销金额由基地填列,核转数和核退金额由局计财科审核填列。
关于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成本核算、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工作,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专项支出及物流费用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款及备用金制度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必须跨月借支,例如下月月初资金需求的情况呢?)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同一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实际情况很多不成立)
3、年终不论任何人的任何借款全部交回财务,进行往来欠款清算。第二年如有需要重新借支。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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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六条、备用金制度规定
(一)备用金限额:
1、上海办事处有仓库且负责的客户多,产生的费用也多,南京办事处的备用金归属于上海办事处统一管理,暂定备用金7000元以下;
2、武汉办事处有仓库但发生的物流费用不是很多,暂定备用金2000元以下;
3、重庆、广州、北京、沈阳办事处没有仓库且发生的物流费用相对较少,暂定备用金1000元以下;
4、总部各部门除采购部外其余部门没有分配备用金,需要的款项填写《用款申请单》或《付款审批单》,外办事处备用金需要填写申请单。以上备用金除了月或季度缴纳的房租之外,大额物流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申请,备用金不足的可以再做调整。
(二)备用金及预支款项销帐规定:
1、外办事处销售会计每月1号、16号要把之前发生的支付单据按规定要求整理好后寄回总部,没按要求整理的,退回办事外,各负责人重新整理(退回的快递费自行承担)。外办销售会计每天发送电子档《现金收支明细账》,并把账核对清楚,否则再次申请的备用不予处理。 2、总部预支款项,需在三个工作日,最长在一个星期之内办理销账手续,并结算清楚,否则不可再申请下一笔款项。(需结合不同地区送货时间效率,另一种常见情况,若非预支的款项,事后付款的是否也有时间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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