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生就业反思高校教育管理论文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竞争策略的引入及分配制度的取消,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通常施行双向选择模式。与此同时,随着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大学生的数量迅速增加,就业压力也随之显著增大。据统计,20xx年的高校毕业生增至749万人次,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较20xx年增加22万,且截至当年7月1日,就业率仅为72.2%,仍有大批学生无法就业,其中女大学生所占比例较大。本文以大学生就业现状为切入点展开分析,探讨了影响大学生就业取向的主要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优化高校教育管理的相关思路,以期为改善大学生就业现状,进一步完善高校教育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随着我国就业制度的变革,如何准确地把握当代大学生的就业现状及其发展新变化、新问题,分析其内、外在因素等相关“大学生就业观教育”的研究应运而生,由此,探索相应就业教育对策,树立大学生正确的就业观,不仅对大学生个人而言裨益良多,对改善高校教育管理效率,推动社会发展等都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现状概述
21世纪是知识与人才激烈竞争的时代,为了促进我国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各大高校纷纷扩大招生范围,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然而,当前国内人才市场需求与高校大学生供给形成巨大反差,大学生体的就业形势颇为严峻,就业状况不容乐观。
据统计显示,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增长率显著增加,但就业现状却并不尽如人意,大学生就业困难的现象已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这一问题不仅加剧了我国就业难的形势,也一定程度阻碍了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20xx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749万人,比20xx年增加22万人,创下历史新高。以“北上广”高校为例,三个城市各自于20xx年度的在校生数量已突破170万人,跻身全国高校在校生前列。但是,与大规模的毕业生数量相反,“北上广”三个城市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与此同时,不仅大学生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在就业体中的男女学生就业差距也在逐渐增大。以H大学为例,20xx年,H大学的女大学生体的就业率为71%,男大学生体的就业率为87%;20xx年,H大学女大学生体就业率仅为63%,而男大学生就业率则高达84%。由此看出,女大学生就业率明显低于男大学生的就业率,呈现较大的就业差距。而且,从就业质量、就业层次、就业理想以及薪资待遇等多个方面来看,女大学生都处于明显劣势。
二、影响大学生就业取向的主要原因
(一)多元文化与社会舆论的引导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社会文化与思潮更为多元化,再加上社会经济体制对于个人利益的认同,以及社会舆论导向的全面指引下,大学生个人观念已不再由仅有社会价值观组成,而是逐渐融入了如个人利益获得、自我价值实现等不同因素,使得大学生在择业就业的选择问题上,开始偏向于自我价值的实现,更多地追逐个人利益的获得,即逐渐转向了“个人主义”。就这个问题,社会价值观的淡化于长远来看,将导致大学生偏离正常的择业轨迹,失衡的个人价值实现与物质利益得失在很大程度上会助长学生塑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有悖于对国家与社会应予承担与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所以,高校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应当坚持加强引导与教育,督促大学生协调好个人追求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培养其形成与自身实际择业取向、社会需求等相契合的观念,并要强调择业应以对社会有所贡献为先,继而再以追求自我价值的满足、实现人生价值等为目标。
(二)就业市场化用人机制的推行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学生仍处于国家计划经济分配体制之中,无需忧虑就业问题,然而,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推行的双向选择与自主择业的双轨制,一部分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就业,另
一部分自行选择就业道路,我国大学生就业开始逐步由被动接受转向自主求职发展。时下,不少经济学家认为就业市场化即劳动力的市场化,就业市场的实质本就是劳动力市场,基于这一背景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对大学生就业取向与观念带来了冲击。究其主因,笔者认为主要可归纳成如下两点:
1.源自客体层面的矛盾
决定大学生就业取向的成因,关键取决于大学生个人需求与社会的需求差异性,以及大学生对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追求度。然而,在市场化引导下,大学生择业标准开始转向为“以发展前景”为先,其次才是以“自身才干发挥机会”的多与寡,以及“薪资待遇”等方面既得福利为衡量标准。由此可以看出,这类客体上的矛盾一方面体现出大学生对物质利益追求的注重,另一方面也凸显出大学生对自身精神层面满足的重视,不过当两者冲撞无法平衡之时,多数大学生还是普遍选择对物质的追求,以既得利益作为取向终点。
2.源自主体层面的认知差异
从社会心理学上看,人作为价值的创造者的同时也是价值的得益者,市场化不断深入带来的
社会需求与个人需求之间的差异日趋扩大,由此促使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对于自我价值的追求与社会价值的追究之间矛盾也同步攀升,亟待采用平衡点加以控制。
(三)家庭教育与价值观念的导向
大学生活都是需要离家住校的,学校与家庭的距离让学生与家长联系日渐稀疏,基本上都依靠电话来保持联系。而现实中,部分家长片面地认为,只要将子女交给学校,此后教育就应该由学校负责,从而疏于对子女的管教与关爱,而这类家庭教育的缺失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形成。须知道,家庭教育对于学生的价值观念、修养素质的形成,有着基础性与关键性的影响作用,漠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必然会引发一系列价值观念偏离正轨等问题。除上述外,现实中还有部分家庭虽有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引导,但过度强调智力培养,为子女树立过高的`发展目标,而忽视了对其个人责任感、道德素质的强化,存在明显的功利性,这也将严重影响大学生择业标准的端正客观。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又作为家庭教育的深化,两者应当共促互生,缺一不可,合二为一、有机结合,才能发挥最大效能,为大学生营造健康、端正的择业环境,使之得以树立端正、良好的就业取向与观念。
三、高校教育管理的优化思路
(一)以人为本——打造和谐民主的教育特大学生就业论文
以人为本理念投放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即“以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这一理念的践行,不仅可以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还能够提高高校“软”实力。教学的中心本就应该以学生为主,教育的目的也应是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根本。对此,高校教育管理在实践改革与创新的道路中,必须坚持从学生出发,树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育人目标,确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开展“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文化建设,着眼于学生的成长,站在人生发展的制高点,创造条件挖掘学生的潜能,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对学生的每一个“可能素质”做出有效指导,使之转化为“现实素质”,以促其整体素质向更高现实转化,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完善,在激烈的就业竞争力崭露头角,收获欣喜。
(二)打破僵局——借兼职丰富社会实践经验
一定的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由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具有积极作用,兼职是其中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加兼职,据分析,我国
大学生兼职的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多数人是为了增加社会阅历;第二,部分人志在更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第三,部分人目的只是为了获取报酬。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兼职固然值得提倡,但也要注意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具体地说,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各行业对人才的要求逐渐提高,企业在招聘后都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期限的专业培训,以确保员工符合岗位专业能力的要求。而现实中,大多数学生兼职的工作与其专业知识相关程度较小,技术含量很低,并不能起到提高专业能力的作用。相反,部分大学生的兼职经历对其毕业后的就业有所负面影响,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兼职经历过多会导致学生在校期间有效学习时间较少,故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深,后期培养难度更大,而更倾向选择在校期间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所以,高校在开展就业指导课程,或是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实践中,应强调大学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和未来发展尤为重要,大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学校学习的重要性,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确保大学生明确兼职的利弊,把握适度原则,尽量选择与专业相关的兼职,切忌“贪多嚼不烂”;并以不耽误学习为前提,好学习与兼职的平衡点,正确处理学习与兼职之间的关系,以学习为主,兼职为辅,相辅相成,切勿本末倒置。
(三)反对歧视——加强大学生就业价值教育
国家近年来对就业教育的重视度日趋明显,大批改善就业环境的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有如相关就业指引的地方性政策、就业信息交流平台以及各大人力资源市场的构建等。即便如此,从根本上来看,大学生的就业观教育及其教育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相关教育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由此,优化就业价值教育的效果,必须继续加强外部建设。具体地说,首先,各地政府除积极出台相关鼓励就业的原则性规定外,还要极力为大学生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平台,给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就业选择,让其就业思路更加的开阔,就业观念更加的合理。其次,各高校要引导大学生学会自我调整,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与职业心态,设定与自身相符的就业定位,秉持大众化的就业观,转变过去“精英身份观”,保持与社会经济结构、市场走向相一致的观念;同时,还要指导大学生学会自我分析,学会观察市场经济规律,明确择业应基于自身长远发展的视角下出发,关注个人发展空间的大小与个人能力的培养指数,抛弃不切实际的虚高理想,深刻理解“过分追求高经济利益往往会适得其反”的现实后果。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使得市场机制能够在社会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严厉管控垄断市场行径与部门,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打破就业地域歧视、性别歧视,构建面向全国的人才市场,全面拓宽大学生就业空间,促进劳动力永续流动。除上述外,笔者认为同步完善就业法制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
也是极其重要的,社会和政府应当从法律层面给予大学生强大支撑,最大限度保障初到社会的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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