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独立法人参与投标适用,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授权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SCXR(2016)66号(第二次))(包号: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书
(被授权的运营商合法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适,必须提供)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负责人。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必须提供)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SCXR(2016)66号(第二次))(包号: / )投标前三年内(起止时间:2013年1月1日至今),我单位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不存在下列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的情形:
1、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2、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规定的认定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其他情形。
若我单位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年月日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申明书
(必须提供)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明,在参加本项目“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SCXR(2016)66号(第二次))(包号: / )投标前三年内(起止时间:2013年1月1日至今),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含较大数额)。若我单位虚假申明,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活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