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吃月饼和甲神的来历
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起源于元代,这一习俗记载着华夏民族抗争暴政的精神,是民族精神的文化载体。
至今在天水一带仍然流行着一句民间俗语:“三十晚上杀鞑靼,活要老子的命哩”。这句俗语所提供的历史信息是十分复杂和丰富的。它所反映的历史事实有哪些呢?且来看当时的元朝统治状况:
蒙古对征服的民族实行严格的等级制管理,根据清末史官屠寄提出的划分方法: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第二等为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目人。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人。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人。
《元典章》规定蒙古人扎死汉人,只需仗刑五十七下,付给死者家属烧埋银子即可;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以死刑,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 。《元典章》同一盗窃也, 其一般法律, 初犯刺左臂, 再犯刺右臂, 三犯刺项。而蒙古人犯者, 不在刺字之条。目人犯盗, 亦免刺刻断。至藩囚官强愎自用, 辄将蒙古人刺字者, 则杖七十七, 除名, 并将已刺字去之。《通制条格》规定蒙古人殴打汉儿人, 不得还报, 指立证见于所在官司陈诉; 如有违反之人,严刑断罪。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只能申诉,不能还手。蒙古人酒醉打死“汉人”,交一份埋葬费就了事。汉人打死一个蒙古人全家砍头;蒙古人杀死一个无辜汉人只需赔偿一头毛驴的价钱。
他们为了把汉族当做最卑贱的奴隶,除了建立各级地方蒙古贵族对汉族的统治机构外,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维*稳工具(监狱),各省、县、乡、里,甚至大村,都派蒙古人直接统治。汉人每廿家编一甲,蒙古人、目人为甲主,甲内人的衣、食、住、行皆归甲主支配,甚至将“南人”与牲畜一样标价买卖,一个“南人”与一头驴价格相差无几。有的地方汉族稍大一点的家族里还要派驻一个蒙古兵,用以牵制和监视汉人。当时人们称这个驻村的蒙古兵为“家鞑子”。家鞑子与汉族住户同吃同住,他的生活由住户的汉人供养,行使的是为蒙古贵族统治者服务和欺压汉人的特殊权力;这权力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对汉人﹑南人进行严密的刀具管制。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汉人家里的菜刀、剪刀、、镰刀等刀具、弓矢统统由鞑子掌管,如做农活的铁锹、裁剪的剪刀和割禾的镰刀等,只能在收割和缝衣等生产活动时鞑子借用,用完交还;民间相传,为防汉人、南人私造兵器,金属铁器统归官府所有,就连百姓家的菜刀,也专人看管,每五家汉族人才能共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谁家切菜,得到蒙古人家里切完再回家做饭,违者定斩不饶!每年只有过年时才能将菜刀借回自己家中切菜,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
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甚至禁止汉人﹑南人畜鹰﹑犬为猎﹐违者没入家资。后至元二年(1336)﹐丞相伯颜当国﹐为防止南人造反﹐甚至禁止江南农家用铁禾叉。剥夺汉民族传统的佩带武器权利,八家共用一把菜刀。此外﹐对汉人﹑南人祈神赛社﹑习学棒武术以至演唱戏文﹑评话等﹐都横加禁止或限制﹐以防他们聚众闹事﹐而蒙古﹑目人则不在禁限之内。
二是严格的人口管制。为了防止汉人结集谋反,他们夜晚不准人外出,白天外出要向鞑子报告,汉人、南人不准集体打猎,不准举行宗教活动,不准持弓矢等武器;不准汉人聚会,10人以上聚会者按叛国论处;民户婚丧嫁娶宴请过5桌就要向蒙古警察申报批准;议论蒙古人是非者杀无赦;蒙古人汉族少女是瞧得起你要磕头谢恩,反抗者“依法惩办”,轻则坐牢重则杀头;汉人在路上碰见蒙古人,要跪在路旁低头让蒙古人先走,抬头不跪者杀无赦。
三是督缴苛捐杂税。为了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地位,他们不顾百姓的死活,加重人民的负担,强迫收取各种名目繁杂的赋税;
四是享有对汉人的新婚初夜权。汉族人娶妻,新娘子必须先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同宿三天,
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全国姑娘的处夜权都是属于蒙古人的;汉人新婚妻子首先得送蒙古人破处,发现不是处女者杀全家。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虽然目前并没有任何正史证明蒙古在中国有实行初夜权制度,但蒙古在欧洲确实有这个制度。也许是我们的汉人祖先耻于把这事编入正史吧,仅仅在民间口口相传。
另传说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种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在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是祖上传下来的一段耻辱传说。由此看来,元朝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并不是象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蒙古人想用生殖器来奴化中国,在统治中国大半个世纪后,以为汉民族被完全彻底奴化了。蒙古人的超常自信是有来由的,因为汉家的长子都是他们播的种,汉族传统又是“长子继承制”,各家各户的当家人自然是他们蒙古人的龟孙子了。但是蒙古人没想到的是:汉人“摔头胎”,把他们播的孽种并没有留下来。因为误会汉人完全奴化普遍丧失必要的抗争精神,蒙古
人的腐败邪恶残暴就变本加励。腐败掏空了蒙古人的身子,先前所向无敌的马上勇士堕落成刮大一点风就能吹倒的废物。
因不堪忍受元朝统治阶级的残酷统治,各地民众纷纷起义抗元,“杀蒙古人”的地下抵抗运动成燎原之火。而月饼就是这种抵抗运动的信息传播工具。关于利用月饼传递起义信息的传说有许多版本,天水地区流传的版本是《三十日晚上杀鞑靼》。当时的汉人恨透了鞑靼,但是所有的铁器都是被管制的,只有在腊月三十晚上,才允许汉人拿菜刀切菜。如何把反抗的信息互相传递出去呢?人们想到了利用八月十五的月饼。蒙古人崇拜月亮,元帝国时期,每逢八月十五那天,特地允许汉民族各家各户互送月亮样大小的圆形小面饼给大汗祈福。于是人们在八月十五中秋节,在家里蒸月饼的时候,在月饼中间夹一张纸条,上面写到:“三十晚上杀鞑靼”。八月十五那天,人们把有纸条的月饼提到了另一户人家。揭开月饼层这家人看后又重新做饼再传到了另一家。就这样把三十晚上起义的信息都传播到每一户人家。到腊月三十晚上,当菜刀从甲主哪里拿回来的时候,人们就一起动手,把统治他们的甲主——蒙古鞑子杀了。
杀了蒙古人甲主以后,这些甲主阴魂不散,为了安抚这些甲主的阴魂,有些胆小的人家就把甲主供奉为家神。据说这就是有些家神爷的来历(有些家神则是自己的祖先)。
为什么中秋节要吃月饼
可见,中秋吃月饼是汉民族抗争精神的文化载体,而供奉甲主为家神爷则是奴性和迷信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