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派驻纪检组2021年一季度述职二
一、强化主体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章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无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还是带头反腐倡廉,都是责无旁贷的,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驻纪检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协助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首要任务。对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局党组和纪检组分别制定了《规划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规划局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不称职”的理念。局党组要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党务工作,签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观念、回归主业,重新定位,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者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工作监督,经常督促提醒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履行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确保局党组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督促班子成员将责任制落实到分管的具体工作中去,有部署、有检查、有问责。在注重督促的同时,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做到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二、准定位,扎实推进“三转”工作
“三转”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根据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是工作理念和思路的重大转变,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次全新锤炼。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纪委三次会议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局纪检组紧紧围绕中央纪委“执纪、监督、问责”中心任务,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首要保障,扎实推进“三转”工作。按照中纪委的工作要求,纪检组、监察室重新定位,把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交给驻在部门,聚焦主业,把原纪检组长分管的机关党务、办公室、扶贫等工作交给一名副局长负责;监察室主任也不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和机关会计等工作。注重加强理论学习,明确“三转”重要性,提高履职能力,两次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省建设厅和省纪委举办的“三转”和查办案件培训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派驻机构不能荒自己的地,种别人的田。要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厘清职能,准定位,突出主业,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担当主责,把监督责任扛到肩膀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三、全面聚焦主业职责、加强监督执行问责
聚焦主业,就要主动准职能定位,强化主业意识,改进方法,着力在监督、执纪、问责、把关和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牢记根本任务,维护党的纪律,力争做好纪委监督责任这篇大文章,更好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历史使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深知,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首先,我们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不适应的进行废止,对不完善的进行修改,强化规划审批监督。对规划项目的审批采取限权,实施市规划委和市规划局两级审批制度,并实行区级初审制度、景观文化建设专家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道居民参与审批制度。对需审批的规划项目,除居民建房外的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使规划项目审批工作公开透明。将规划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建设项目管理采取分权,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分别由规划、用地、建管三个科室负责,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管理由规划监察支队负责,规划验收工作由规划监察科负责。实行“批、管、验”三权分离,形成了相互审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其次,对机关“三重一大”等各项工作程序和事务管理进行修改完善,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起一套责、权、利相统一、管理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规划管理制度。目前,机关工作实现了分工协作、井然有序。规划项目审批、规划工作开展都有规可依,有效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提醒党组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对“三重一大”事项、规划项目审批等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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