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纪检组长∙【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7.23
∙【字 号】长政办函[2018]52号
∙【施行日期】2018.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治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等18个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8]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等18个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治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杨勤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 王 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景普秋 副市长
石建旺 副市长
XXX平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成文碧 副市长
成 员: 贺晋龙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桑利刚 市发改委主任
杨鸿斌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郭晓泓 市卫计委主任
贾软贤 市财政局局长
范连星 市住建局局长
段树新 市编办主任
王 宇 市人社局局长
牛玉书 市教育局局长
李 勇 市国土局局长
宋书林 市民政局局长
程 琦 市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张保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杨鸿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审核移交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长治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勤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XXX平 副市长
成 员:王 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桑利刚 市发改委主任
杨鸿斌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牛玉书 市教育局局长
方晋斌 市科技局局长
贾软贤 市财政局局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 宇 市人社局局长
李 勇 市国土局局长
范连星 市住建局局长
张 剑 市交通局局长
李水平 市商务局局长
王晓安 市规划局负责人
赵晚花 市环保局局长
杨建平 市文化局局长
郭 强 市安监局局长
张 琼 市旅发委主任
郝晓宏 市园林局局长
刘 强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局长
宋成华 长治银监分局局长
丁向东 市农经局局长
杨富进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邢怀忠 市质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
张鹏宇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郭永宏 人行长治市中心支行行长
许玉斌 市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沈 杰 中国移动长治分公司总经理
李 靖 中国联通长治分公司总经理
李 冬 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杨鸿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富进同志兼任。
三、长治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 XXX平 副市长
副 组 长: 王 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鸿斌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成 员: 吴路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国永 市经信委(国资委)总工程师
张东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剑飞 市人社局调研员
李泽林 市煤炭局副局长
王 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昆云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晓宇 市农委副主任
张风岐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国忠 长治银监分局副局长
宋满堂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李俊青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张其文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赵灵芳 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曹桂平 人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杨鸿斌同志兼任。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目标制定、分解落实、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长治市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勤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XXX平 副市长
王 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鸿斌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成 员:陈明先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王灵恩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东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亚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一兵 市科技局副局长
卢四海 市交通局副局长
韩彩平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晋平 市农委副主任
李文艺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 欣 市工商局副局长
申元明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瑜晓 市统计局副局长
卢展中 市文化局副局长
江 林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维华 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张凤翔 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郭联宏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明先同志兼任。
五、长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杨勤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主 任:王 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第一副主任)
景普秋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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