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和调整临汾市人民政府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14
【字 号】临政办函[2012]10号
【施行日期】2012.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和调整临汾市人民政府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临政办函〔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决定成立临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临汾市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商品供应工作领导组,调整临汾市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领导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
  一、临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东洪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苏新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
  张 剑  市商务局局长
  张春生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成 员:
  郭景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武建亭  市委综治办副主任
  张 黎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李国庆  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石 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焕成  市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
  王越峰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陈文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文清  市环保局副局长
纪检组长
  晋 宏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牛文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胜来  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王友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许 高  市地税局副局长
  丁文政  市工商局调研员
  李同军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贵林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任捷生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晓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治轩  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甫宪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陈 伟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琦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学敏  市国税局副总经济师
  丁三寅  侯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兰 东  侯马海关缉私分局局长
  王恩辰  临汾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胜来(兼),电话:2012579。
  二、临汾市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商品供应工作领导组
  组 长:
  李东洪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苏新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
  张 剑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张 黎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李俊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同军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治轩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 盛 市粮食局副局长
  XXX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XXX 市供销社副主任
  孙铁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史玉芳 市旅游局副局长
  梁福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学敏 市国税局副总经济师
  许 高 市地税局副局长
  晋 宏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通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张剑(兼),电话:2014720。
  三、临汾市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领导组
  组 长:
  李东洪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苏新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
  张 剑 市商务局局长
  陈焕成 市纪委常委、纠风办主任
  成 员:
  张 黎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石 有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仇跃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保金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孙铁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志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文清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XXX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爱民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万成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王青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俊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同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振刚 市国税局副局长
  亢 波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石伟宏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