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表
姓 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函 询 回 复 表
(本表须由函询对象本人亲笔填写)
回 复 人: (签名)
单 位:
职 务:
回复时间:
中共竹溪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制
有 关 要 求
一、函询对象应当对函询主要问题逐条作出书面回复。不得追查问题来源,不得打击报复,作不实或虚假回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二、函询回复书有关内容由函询对象本人用黑或者蓝黑墨水笔填写并签名,分别送本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审查签字。
三、对函询对象被函询问题不知情的,本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可在意见栏签署“阅知”;对函询问题知情的,应当填写具体意见,可以附送有关材料。
四、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将填写后的回复及需要附送的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函询对象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函询 主要 问题 | 1、 2、 3、 | |||
函 询 对 象 就 函 询 问 题 所 作 纪检组长的 回 复 | ||||
函 询 对 象 就 函 询 问 题 所 作 的 回 复 | (表格如不够,函询对象可以另附纸张亲笔填写) | |||
本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意见 | 签 名: 时 间: 年 月 日 | |||
本级党委(党组)书记意见 | 签 名: 时 间: 年 月 日 | |||
纪检监察信息
第13期
中共宝鸡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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