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中纪办发〔2014〕2号)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
第三条 问题线索管理遵循统一受理、集中管理、处置得当、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问题线索的来源包括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等机关移送、监督检查中发现、纪律审查中发现、审计中发现、巡视中发现、其他等形式。
信访举报,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等方式受理的问题线索。上级受理信访举报后转下级办理的,属于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
上级交办,指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地方纪委等通过转办函、协助调查函等方式转交本级企业办理,且有明确办理要求的问题线索。
公检法等机关移送,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行政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
监督检查中发现,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纪律审查中发现,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
审计中发现,指对企业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巡视中发现,指对企业开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其他,指通过其他途径,如通报、舆情等发现的问题线索。
第五条 问题线索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要规范登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确保每一件问题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任何企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留存线索。
纪检组长第六条 问题线索坚持动态管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清理问题线索,对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线索处置方式的,及时进行分析评估,重新提出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办理。
第七条 规范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对受理的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按信访受理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受理;对非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填写《反映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见附表),严格受理审批程序。
第八条 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包括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类,各处置方式的适用标准和具体办理方式为:
(一)拟立案类。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对照党纪政纪条规,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线索,包括拟对相关人员采取“两规”措施和其他需要立案的线索。
(二)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具体办理方式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所规定的直接调查了解方式;依照
该条第(八)项规定所采取的与被反映人之外的相关人员谈话、委托下级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和查询房产、档案、电信、反信息等方式。
(三)谈话函询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具体办理方式包括:发函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有关领导与被反映人谈话、请所在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委托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谈话。
(四)暂存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比如,线索具体、有可查性,但因其本人、所在企业(部门)、时机等因素,不便马上开展核查的;相关重要涉案人一时难以到的;经初步核实或者谈话函询,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被反映人年龄过大的;反映的问题发生年代久远,且之后没有新问题举报的,等等。
(五)了结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比如,经过核查未
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经过谈话函询,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也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或企业作出恰当处理的;被反映人已离休或去世的,等等。
第九条 处置问题线索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管理工作规则》等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纪律审查要求的时限内按时办结。
第一十条 强化问题线索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要按照问题线索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处置信息录入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集团公司监察部。
第一十一条 各企业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纳入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考核。
第一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一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反映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
附表
反映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
线索来源 | |||||||
被反映人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单位及职务 | |||||||
线索内容 摘要 | |||||||
线索处置 意见 | 年 月 日 | ||||||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领导批示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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