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回答,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
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象;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高尚歌词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极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力度、速度、音、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学段目标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几心直观几心。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
学生的生活X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起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几心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学生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 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 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 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