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合作协议
设计合同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需要进行平面设计工作;
乙方作为专业的平面设计师,有能力并愿意为甲方提供平面设计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将提供平面设计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相关资料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志、名片、海报、宣传册等。
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平面设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创意、页面布局、配方案、图片处理等。
3. 乙方应保证所做的设计作品完全原创,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次合作的期限为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2. 若甲方需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调整合作期限。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用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发票进行支付。
3. 若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及中断本次合作,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乙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平面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 甲方在付清设计费用后,可获得该设计作品的使用权,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此设计作品用于商业用途或转让给第三方。
3. 乙方在甲方的同意下,可以在设计作品中署名。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合作的相关内容及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公开披露。
3. 违反保密条款所产生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的修改及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一经签署,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均不得解除或变更。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时生效,以最终生效的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