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计 合 同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合 同 编 号 :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
设 计 人 :
签 订 日 期 : 二○一一年七月
第一篇 协议书
第二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篇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一篇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广州市档案局
乙方(设计人):
通过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广州亚运、历史档案及临时展厅陈列设计邀请投标,确定由发包人广州市档案局(以下简称甲方)与设计人 广州力天展览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鉴于甲方拟建设广州亚运、历史档案及临时展厅,并通过2011 年6月30日的邀请投标比选接受了乙方为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以人民币 450000 元(大写: 肆拾伍万 元整)为本工程设计所作的报价。为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广州亚运、历史档案及临时展厅陈列设计
2、工程地点: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南五路。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00 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约为人民币815万元(含施工、设计)。
二、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
3、协议书;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设计工作大纲、实施进度计划、各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资质、分工责任表;
7、甲方关于本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文件;
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三、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术语的含义相同。
四、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专用条款所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五、鉴于甲方将依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全面正确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的设计。
六、鉴于乙方将依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的设计,甲方在此承诺,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支付设计费给乙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设计合同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五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本合同于2011年 月 日签订于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20 年 月 日
第二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本合同约定项目:指由甲方招标的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计项目。
1.2设计:指承揽本合同约定项目工程的设计并交付设计成果的行为。
1.3甲方:指招标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4乙方:指投标中标并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
1.5设计单位:指由甲方委托的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1.6工程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或政府规定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文件。
1.7工程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或政府规定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文件。
1.8工程预算:指以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的文件。
1.9勘察设计文件:指乙方为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勘察设计成果,含:勘察报告和勘察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
1.10不可抗力:指(1)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政府关于本建设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
1.11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12项目保障费:指为了保证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甲方根据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按甲方制定的相关考评办法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项目保障费上限金额=以经审定的工程概算(没有概算的以预算为准)为基础,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计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准价×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比例(85%)×10%。
第二条 适用法律和语言文字:
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2本合同所有文件均以汉字书写、解释、说明。
2.3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
第三条 设计管理模式:
采取乙方管理、甲方管理二级管理的模式。
第四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4.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4.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 | 规模及投资 | 设计内容 |
1 | 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广州亚运、历史档案及临时展厅陈列设计 |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 | 45万元 | 陈列提纲、陈列方案修改完善,陈列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驻场配合、指导与监督,配合完善竣工图。 |
第六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设计任务书 | 1 | 2011年7月10日 | |
2 | ||||
3 | ||||
4 | ||||
5 | ||||
第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方案设计(修改) | 10 | 2011 年7月25日 | 所有项目 |
2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20 | 2011 年8月5日 | 所有项目 |
3 | 施工图(送审) | 6 | 2011 年8月25日 | 所有项目 |
4 | 施工图报建(建筑) | 12 | 2011 年8月25日 | 所有项目 |
5 |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 25 | 2011年8月25日 | 所有项目 |
6 | 施工图招标 | 25 | 2011年8月25日 | 所有项目 |
7 | 其他设计文件 | 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份数提交 | ||
注:上述文件份数,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增加或减少3份的范围内调整,乙方不得要求
另外加收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设计费及其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的责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9.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
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9.2乙方的责任:
9.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标准。
9.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0 年。
9.2.4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9.2.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在一年内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如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9.2.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0.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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