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协议
设计合同甲方:(甲方全称)
乙方:(乙方全称)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工程设计,并希望乙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双方的合作目标。
二、服务内容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建议;
3. 乙方将参与工程的现场勘测和监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设计方案。
三、工程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工程设计费用为总设计费用,包括设计人员工资、办公开支、设计文件费用等;
2. 工程设计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由甲方以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工程设计费用的(金额百分比)作为预付款;
(2)甲方在工程设计的不同阶段完成后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满意并顺利通过审核之后,支付剩余的尾款。
四、知识产权保护
1. 工程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均归乙方所有;
2.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等信息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3. 乙方有权对设计文件进行签署名章,并在相关宣传材料中对该项目进行宣传。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对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将获取的专有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3. 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并对因该保密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损失负有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2. 若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要求,被违约方有权宣布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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