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付款方式
    标准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规划至建筑扩初阶段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No.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设计内容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停建、缓建及合同终止 知识产权条款 保密条款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争议解决方式 通知 合同解除 其他 附件
XXXX项目规划至建筑扩初阶段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规划至建筑扩初阶段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上海 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3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住宅及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配
设计合同
套及商业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面积平方米(此处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加其他设施的描述,本括
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产品类型:容积率为约 的  建筑类型  产品住宅区,容积率约为的
商业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其他业态描述,本括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
第二条 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2项目名称  的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3项目名称  的建筑扩初设计 4项目名称  的施工图设计配合  5项目名称  的设计后服务配合
6 以上各阶段设计内容所规定的范围及成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项目名称
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 7 设计依据:
7.1  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7.2  甲方所提供的地块测量图以及相关政府批准文件。
8 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上海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9 设计规范和规
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10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平面以毫米为单位,
立面以米为单位。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高层住宅单价:  元/平方米;配套及商业单价:元/平方米;幼儿园单价: 元/平方米;地下车库单价: 元/平米,含围墙、门卫、各类出入口;附属地下室等不再另行计费;按下表估算,总设计费即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凡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之设计文件不另行计费。(详见附表)
(可根据项目实际建筑类型及收费分类进行表格制作,本括号内文字正式文本中不得出现) 1 付款方式:
1.1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10%,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  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并获得政府批复和甲方的书面认可后,甲方在收
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10%,支付依据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
1.3 方案设计完成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经过政府审批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
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30%,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1.4 扩初设计完成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经过政府审批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
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30%, 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1.5 乙方交付施工用详图及审核意见后,完成外立面材料部品封样且全套施
工图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10%,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1.6 工程竣工,并通过政府验收前办理合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
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具体付款方式和支付条件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设计合同付款方式一览表
篇二: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
  方式一、
1.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 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方式二、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
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留质保金5%二年
方式三、
( 1) 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 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 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 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 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 2) 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