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方 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立部及陕西省有关城市规 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情况,为明确双 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商议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 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 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 规划设计规模
1.4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 估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 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工程,由 双方商议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工程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元 (小写: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 30%,计(大写) 元(小写: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
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 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 40%即(大写)元(小写:元); 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 写)元(小写: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 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 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内,乙方按本合同 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15 天以上时, 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工程、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者提 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者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 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 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 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
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 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缺乏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 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 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 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
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者本合同工 程停缓建立,甲方均应支付对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 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详细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采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 费用,详细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允许, 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或者用于本合 同外的工程。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 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标准发展规划设计, 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 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 设计成果浮现的遗漏或者错误发展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 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 天,乙方减收该工程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 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 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
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 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份。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商议解 决。商议不成时,由发展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 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商议并共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 止。设计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 理方法》以及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规模:
4.规划阶段:
5.规划设计内容: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规划设计根抵资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规划设计与相关文件 资料。
2.乙方应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假设不能确定,甲乙双 方在规划设计工程发展过程中,可另行签订《工程阶段协议书》, 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技术总负 责人名章、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资质专用章(即四章齐全)。否那末 不作为正式成果,不负任何技术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规划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一)本工程收费
1.分项收费
2.总收费
本工程总收费为:
(二)付款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 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完成后,定金抵做规划设计费。
2.乙方完成 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再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乙 方提交 时甲方应向乙再支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时,甲方向乙方结清该工程全 部收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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