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厦门实践”道路
厦门,一座现代化国际港口风景城市,南国海滨的经济特区,副省级城市、全国五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山海格局美、发展品质美、多元人文美、地域特美、社会和谐美”,五大美丽特质描绘着她的美丽身姿。三十多年来,厦门不仅保持年均18%的经济增速,而且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最中国·生态城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级示范区”等众多荣誉。
生态是生存之本,环境是发展之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2001年“中国(厦门)国际城市绿环保博览会”吹响了我国迎接新世纪挑战,建设绿新文明的号角。在21世纪的起点上,厦门以生态城市建设为抓手,开始了对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自觉探索。2002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市调研时提出:“厦门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原来基础也比较好,希望你们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排头兵。”从此,厦门开启了由“绿厦门”到“生态厦门”的建设历程。
从2006年开始,中共中央编译局联合中共厦门市委,就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重大课题进行系统研究。在建党87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理论刊物《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编译局联合调研组的文章《沿海开放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成功实践——厦门发展模式的
理论思考》,总结提出厦门发展模式。厦门市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自觉”和“实践探索”得到充分肯定。
海岸带是人类社会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地区,厦门因海而生、因水而活,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海陆一体化的协调一致。厦门的海洋生态文明“理论自觉”与“实践探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念引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1994年,厦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近二十年来,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海域环境保护规定》、《厦门市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厦门市风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等一系列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先后编制了《厦门市生态城市概念性规划》、《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厦门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等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划中融入浓厚的生态理念。
推动“三规合一”,统筹全局引领厦门城市发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首次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三规合一”,推动城市发展目标、规划坐标和土地指标有机统一;处理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关系;高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突出主体
功能区的差异性发展、联动发
展和分类调控。
二、提升生态环境优势,建设温馨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建设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而生态优势,正在成为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近年来,厦门市坚持民生为上,加大环境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山海一体、江海连城”的大海湾城市战略、“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大山海城市战略和“青山碧海、红花白鹭”的大花园城市战略,集中力量解决危害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一是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创新“三联合”工作机制,开展九龙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近几年来,闽西南五地市领导先后三次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山海协作、互惠互利和可持续发展进行讨论和协商,签署了努力推进“二个保护(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三个联合(联合巡查、联合监测和联合治理)、四个协作(信息、技术、资金、排污总量)”的《闽西南五市区域环保工作协作书》,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从2004年起,厦门市就每年向九龙江上游地区支付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治理资金,2011年起厦门市每年上解资金已增长到1.6亿元,其中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8000万元、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50万元、九龙江原水费4800万元。
二是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成立了市重点流域整治领导小组,编制和实施了《厦门市十条溪流流域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从2011
年开始,依据规划,一期投资15亿元,开展以溪流“生态重建”为重点,全面实施“海沧内湖、过芸溪,集美深青溪、瑶山溪、灌口镇风景湖、杏林大桥至新阳大桥海岸线、杏林湾水库,湖里新丰水库、埭辽水库,同安东西溪”等流域综合整治、用地控制、滨水景观等工程建设,以营造溪流生态滨水景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水带绿生态走廊,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基础。
实施杏林湾综合整治工程。投资15亿元建设了总面积达6.76平方公里的杏林湾园博苑。建设了35公里污水截流管网(其中大部分为公共管沟),汇水面积2.09平方公里范围内污水全部截流,截流污水量达76900吨/日;改善和提升杏林湾水环境质量,使杏林湾成为了厦门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态型滨水新城区,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实施五缘湾、湖边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建成总面积达到12.56平方公里的五缘湾湿地公园。投资10多亿元,全面实施湖边水库应急水源保护区内征地拆迁、污水截流、清淤护岸、补水引水、园林绿化等工程,搬迁企业200多家,铺设截污沟8公里,污水截流量约1.4万吨/日,清淤和土方挖掘总量达130万立方米。
实施筼筜湖、海沧内湖和天地湖综合整治工程。投入近7亿元,对筼筜湖、海沧内湖和天地湖进行综合
整治,不仅使筼筜湖、海沧内湖和天地湖重现鱼虾嬉戏、白鹭云集的自然生态景观,还成为厦门亮丽的城市名片和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2011年,市政府再次投资5.6亿元,实施筼筜湖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截污、清淤、提升水动
力、改造驳岸、提升景观等多个方面。
三是实施海域生态修复工程。厦门由于历史上围海填海和不科学用海,产生了海湾生态退化和海域环境污染等问题。近年来,厦门坚持海陆一体化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并投入巨资进行海湾生态修复,对高污染的粗放式海水养殖场进行清退,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厦门西海域和环东海域综合整治面积达161平方公里,投入7.5亿多元,拆除海域内养殖网箱8.5万多箱、浅海吊养3.03万亩、滩涂养殖11.31万多亩,退垦还海4.5平方公里、滩涂清淤2.2亿立方米,建设人造沙滩5公里,恢复湿地公园1.5平方公里,形成114平方公里的优美新城区。同时,厦门还加强了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海洋物种、无居民海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工作。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海洋生物种数量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为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的海洋生态系统,厦门市在完成二次大规模的海域水产养殖清退之后,开展了浩大的海湾生态修复工程。在完成海域清淤的基础上,先后破除了大嶝海堤、钟宅海堤,并实施了高集海堤、集杏海堤的开口,马銮海堤和东坑海堤的开口正在实施中。通过海堤开口工程有效地恢复了厦
门东、西海域的有机联系,改善水动力条件,促进海洋生物栖息繁衍,有利于厦门海域生态系统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随着厦门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已经形成了优美的滨海生活岸线和海洋生态景观。从2002年起,厦门连续七年
厦门风景被评为全国海域综合管理先进单位,海洋综合管理经验被国际海事组织等有关国际组织总结为“厦门模式”在国际上加以推广,并在2006年12月和2009年11月先后获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国际海事组织联合授予唯一的“ICM政府管理杰出成就金奖”和“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杰出成就奖”。
三、共同缔造,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厦门模式”灵魂在于厦门市民对于这座城市的独特热爱。在厦门,生态理念已经融入城市的骨血中,成为城市建设的自觉行为,厚重的“家园意识”,带动了全体市民强烈的参与感。
在新的历史节点,厦门将按照习近平同志三年前在厦门的指示:“我们还有更高远的目标,要共同努力,把厦门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富饶、更加繁荣”,将通过开展宜居环境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和“幸福社区”,力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保持强有力的“环境”这一核心竞争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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