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诗歌成因及早期功能的思考
唐汛
第一部分
关于劳动的诗歌一
中国是诗的国度。闻一多先生说:“对近世文明影响最大的是这四个古老的民族——中国、印度、以列、希腊,这四个古老民族的文明是从诗歌里道出来的。”(《文学的历史动向》)世界文学史显示,印度古代的梵语叙事诗《摩呵婆罗多》的主要情节产生于公元前十世纪;《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即《荷马史诗》,多数学者认为形成于公元前九至八世纪;《圣经·旧约》公元前五世纪就已经形成;而中国的《诗经》则形成于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前六世纪。以上事实可以印证一多先生的说法是有充分理据的。闻先生又说:“诗歌是我国文学的正统类型,支撑了整个封建时代的文化。”因此探讨中国的传统文化,必须首先探讨中国的诗文化。《诗经》以四言为主,《楚辞》以杂言为主,又称“”;两汉至唐,除“五古”“七古”“之外,更有乐府民歌和南北朝民歌;唐代,又产生了五言,七言的律诗和绝句;唐以后更以诗、词、曲等三个园地争长媲美。数千年来,诗人星璀灿,诗人们的杰出创作汗牛充栋,美不胜收,高峰叠起;对诗歌成因及功能的认识也不断翻新,异彩纷呈。因此,我的这篇讲稿必须尽可能地限定一个范围,即先秦(公元前十六世纪夏桀至前四世纪)以前,人们对诗歌成因及功能的认识与探讨为主。
二
传统的解释文学艺术起源的说法有那些呢?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游戏说。此说起源于康德,原来又被席勒和斯宾塞等人加以充补和发挥。
2.魔法说。此说由法国考古学家雷纳克提出。他认为原始人的一切创作活动,都是原始宗教即魔法的直接表现。
3.心灵表现说。十九世纪后期欧洲流行的美学思想。他们认为文学的起源就是作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心理变化,描写自己的心境,发现作者的“自我”。弗洛依德则更系统地指出文艺的起源归根于“潜意识”的本能和欲望。
4.灵感说。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认为诗的创作源于灵感。他认为是神灵凭附到诗人或艺术家身上,使他处于迷狂状态,把灵感输送给他,暗中操纵着他去创作。诗人是神的代言人,正象巫师是神的代言人一样,诗歌在性质上也和占卜预言相同,都是神凭依人所发的诏令。灵感的第二种解释是不朽的灵魂从前生带来的回忆。
5.摹仿说。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在他的《诗学》第四章里说:一般说来,诗的起源仿佛有两个原因,其中一个是“摹仿的本能”,另一个是“音调感”和“节奏感”,都是出于人的天性。人从孩提的时候起就
有摹仿的本能。人和禽兽的分别之一,就在于人最善于摹仿,他们最初的知识就是从摹仿得来的,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
6.劳动说。此说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并由普列汉诺夫、鲁迅等有影响的人物加以发展,最终形成我国现阶段文艺美学的理论基础。因此现阶段的高校文科教材,无论《文学的基本原理》、《文学概论》、《中国文学史》、《中国通史》,也无论以、蔡仪、余冠英、郭沫若等,都无例外地认为原始社会文学艺术起源于劳动、劳动生活和生产斗争。
鲁迅先生在《门外文谈》中说:“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动,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却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杭育杭育派”也就逐渐被许多文艺理论学者作为劳动创造文艺的理论依据之一。
三
什么是劳动?《词海》说: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之一。《辞海》关于劳动这一概念的定义是较为客观的。虽然它揭示了劳动必须具有“劳动对象”的客观存在,但它并没有揭示劳动是否包括脑力劳动,体力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的全部。
这当然不是《辞海》的错。在“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还没有被提出并为现代中国大众普遍接受以前,脑力劳动或精神文化的生产劳动不仅不被承认,而且是和“封资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正是机械唯物论的表现与悲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
一、诗歌在起源或产生时,“诗歌”这个“劳动对象”并不存在,因而谈不上改变这个“劳动对象”的“有目的活动”。
二、劳动既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之一,这就意味着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还必须依赖其它条件,尤其是精神文化产生的劳动。而我们说劳动创造了文艺,创造了“杭育杭育”式的诗歌,指的也仅仅是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而已。
三、原始人为了共同劳动,固然必须发表意见,为了共同生活,为了共同娱乐,需不需要发表意见呢?如果需要,那么复杂的声音究竟是在何种环境状况中练出来的呢?
四、无产阶级文艺理论的鼻祖恩格斯实际上并没有正面回答过文艺就是“劳动创造”的。他在
谈到由猿到人并且“人的手达到高度完善时”说:“在这个基础上它才能仿佛凭着魔力似地产生了拉斐尔的画,托尔瓦德森的雕刻以及帕格尼尼的音乐。”“仿佛凭着魔力似地产生”几个字,虽然我们不能就此认为恩格斯也同意“魔法说”,但至少我们可以认为音乐艺术等是来自于某种精神的力量的。
五、过去的劳动号子绝不同于今天的劳动号子。今天的劳动号子已经是语言高度发达并和思维一起诞生的精神性产品;而原始人的劳动号子产生的空间在物质生产领域,目的是使人愉快,使劳动轻松;而诗歌是精神产品。精神产品只能在精神生产中产生,不应在物质生产中产生。离开精神生产去寻求精神产品,无异于缘木求鱼,公鸡下蛋。
六、如果“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文艺,那么谁创造了“劳动”?既然原始社会就有神和上帝这一概念的存在,是否认为“劳动”创造了神和上帝?抑或神和上帝创造了“劳动”?一切都想抓住,一切又都抓不住,这难道不是机械唯物论者的悲哀吗?
我认为,机械唯物论其实比唯心主义更可怕,因为它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我们承认最先有劳动号子这种原始的语音形式的存在,但原始的劳动号子并不等于诗歌或文学艺术。文学艺术这一精神产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劳动号子必须经过转换,才能成为诗歌这一精神性产品。我国古代诗歌的形成,我认为首先应该感谢巫术的提携,是巫术使诗歌的产生变成精神性的产品起了关键作用。原始社会的人是意图通过巫术控制自然的。据《吕氏春秋·古乐》里记载:“朱襄氏”的时代,“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有一个叫士达的人就“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生”。这篇文章还说:“昔阴康氏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雍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閼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故作为舞以宣导之”。这里说五弦瑟这种乐器的发明是为了调节气候,作舞是为了“宣导”“滞伏”、“郁閼”的“阴气”。它们都带有巫术的意味。
商代的王有个相,名叫巫贤,也叫巫咸,可佐证巫在当时的地位。巫术的音乐、诗歌和舞蹈一方面有劳动方面的功利性,另一方面又有精神娱乐的非功利性。
第二部分
一
一方面诗歌凭籍巫术,宗教而产生;另一方面诗歌又成为巫术,宗教活动的组成部分,例如《尚书·尧典》记载:“八音克谐,神人以和”(金一钟声、石一磬、木一柷漆桶、土一埙(陶哨)、革一鼓、竹一箫、匏一笙、絲一弦琴)。八种不同的乐器能奏出和谐的音乐,神和人通过诗歌音乐可以交流思想感情而能协调和谐。它说明古代艺术创作活动中,人的感受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感受。这种认识的背景当然就是巫术和宗教。又如《吕氏春秋·古乐》所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
投足以歌八闋: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第一章歌咏祖先的由来(载,始也),第二章叙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据《史记·殷本纪载》:商的始祖名契,契母简狄是有娀氏之女,吞玄鸟卵有孕而生契。玄鸟一燕子一图腾。接下来歌咏草木五谷的生长。八闋总的说来反映了原始的宗教信仰与氏族部落的生活。有歌有舞有乐,可与《尚书·尧典》相互印证。
正是由于我国诗歌起源得力于宗教、巫术的提携,又和血缘政治与伦理关系紧密,因而我国古代审美始终处一种于潜在的状态,古代美学没有象欧洲《诗学》那样的专著,它只是潜美学,并附着在历史和政治著作之中,这使审美成为一种文化心态,具有模糊与不确定性。就连梁朝时的《文心雕龙·神思》篇“神”也出自《周易》“阴阳莫测之谓神”。它虽然有人格的形象性,却有宗教的狂热性。这种过程你能感受到,但不能用清晰的语言把情感思维与理性思维结合起来。又如魏时曹丕的“文气说”:“文以气为生,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阳为清,阴为浊;天为阳,地为阴;男为阳,女为阴;男为乾,女为坤等等,清浊二气合成的结果构成了作家创作的心理机制,所以先秦以前的文学尤其是诗歌始终处于不自觉的阶段。什么叫文学的自觉?何谓文学的不自觉呢?即如果认识到文学应该是人的生命的直接呈现形式,是指向人的全部人生;文学是一种有意味的形成,文学的审美功能才是文学的最高层次。政治只是人的一部分,文学并不唯一作用于政治,文学的审美功能也不应在教育、认识功能之下。诗歌是一种有意味的形成,在创作过程和审美过程中生活是幸福的,人生是美好的。如果认识到了这些,那么文学就处于一个自觉的阶段;否则就是不自觉的阶段。总之先秦的审美认识既属于宗教,又属于政治,唯独不属于文艺。所以先秦时期的文艺属于文化期而不属于审美期。因为先秦的审美理论首先而且主要存在于诗乐政治传统之中。
《尚书》是关于中国上古史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篇。《尧典》是其中的一篇。相传禹舜以五音听治(宫、商、角、徴、羽)。《尚书·尧典》记载:“帝曰:虁!命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粟,
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西周时,周公将此成为法典,“升歌”《青庙》。在明堂之中,诗乐的政治地位非常崇高。为什么呢?在于它是一种祭祀“二元神”的方式(上帝神、祖先神)。诚如后来锤嵘在其《诗品序》所言:“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祗待之以致饗,幽微籍之以昭告。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可见诗歌作用之巨大。所以先秦诗歌的第一功能便是为宗教与政治服务。
《尚书·尧典》又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这段文字说明诗歌与音乐联系紧密。据说“诗三百”孔子皆弦歌之。(“诗三百”指《诗经》,产生于今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及湖北等地。)早期的诗就是歌词,与音乐密不可分,是音乐的附产品,春秋以后才逐渐分开。
诗言志,就是说诗是用来表达意志的,它是一种观念形态,是我国古代诗学的开山纲领,以至后来发展为一套系统的诗歌理论。
如《毛诗序》就认为,诗歌的主要功能在于教化和安帮定国。《序》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风俗。”大家所熟知的“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应该属于什么音乐?这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序》还认为志与情关系紧密,诗、乐、舞是三位一体的。《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知道,古代诗歌具有明确的认识功能与教育功能。这是诗歌的第二大功能。
二
春秋时期在特定的游说之风与私欲的驱使下,在外交场合需要大量运用诗歌,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于是,将语言说得婉转,也就成为一种必然。于是,“赋诗言志”便成为一种社会政治的文化现象。什么叫赋诗?春秋中期外交宴会中,指定篇名使乐工奏乐,称为赋诗。比如《左传》所载《晋公子重耳之亡》,当晋公子重耳逃到秦国时,秦穆公送了五个妇女给重耳作为配偶,又将自己的女儿怀赢配给重耳,并设宴款待重耳。重耳为了表示感谢,就赋了一篇《河水》,也就是《诗经》中的《沔水》篇头“沔彼流水,朝宗于海”两句。说满满的流水,归向大海。委婉地表达了晋国人士归向秦国的意义。秦穆公因为是重耳的岳丈,秦晋两国有长久的姻亲关系,于是秦穆公就赋了一篇《诗经》中的《六月》。篇首“六月棲棲,戎车既饬”,说六月中急急遑遑,兵车已经准备好了。这是借歌颂吉辅左周宣王北伐获胜的事,委婉地表达愿意帮助重耳用武力夺回政权的意思。秦穆公后来果然用武力帮助重耳夺回政权,重耳就是后来成为春秋五霸的晋文公。
“赋诗言志”既是灵活的外交手腕,也是获取高官厚禄的手段。在外交场合要称诗,特点在于“断章取义”,不顾诗歌原来的体系和本意,表现了“赋诗言志”的极端的功利主义。如《论语》中,子夏问孔子“巧笑倩兮,眉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什么意思,这本是《诗经·卫风·硕人》中的一篇诗,是赞美卫庄公夫人姜
氏的美丽,意思是:带酒涡的笑脸真好看呀,黑白分明的眼儿不住转呀,白底的花儿多鲜艳呀!孔子却将这几句诗用来谈论道德。孔子说:“先有白底子然后画花”。子夏又问:“那么,是不是礼乐的产生在仁之后呢?”孔子说:“子夏呀,你真是启发我的人,现在可以与你讨论《诗》了。”类似的例子在《四书》中比比皆是。这种“赋诗言志”下产生的“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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