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自查内容排查依据排查结果问题汇总
(一)安全领导能力
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
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
作指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中评审
标准 2.1
2 1.应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
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逐级签订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书;
2.企业及各个管理部门、车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应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中评审标准 2.1
3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
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每天作出安全承诺
并向社会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的通知》(应急〔2018〕74 号)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
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 企业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
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
字。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中评审标准 5.6
6 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
负责人应参加领导干部带班,其他分管负责人要
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
车间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
186 号)
7 企业厂级、车间级负责人应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
价工
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中评审标准 3.2
8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履行在岗在位在职责。
9 企业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并参加综合性
或专业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中评审标准11.2
10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评审、持
续改进等措施保证有效运行。
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定月度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并对
安全行动计划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
法律
法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
产状
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中评审标准 2.3
13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
术负
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
专业学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第十六条
14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
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
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第一章
2%(不足50 人的企业至少配备 1 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
3.从业人员300 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在7 人以下的,至少配备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 号)第六条
15 1.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足
额提
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企业应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
费用
台账,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
16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员
工缴纳保险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第二十九条
17 企业应建立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
动纪律)机制,对“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处置。
18 企业应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
19 企业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者
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力应满足安全生
产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
号)第四条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
任和
考核标准。
2.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
人员
(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员的
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29 号)第三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评审标准2.3
2 企业应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
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
(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
责任制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
等。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29 号)第五、七条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对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
号)第六条
4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企业生产
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
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
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
评审标准4.3
(三)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5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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