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摘要
建国初期,面对新中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矛盾,为保证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为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的发展的形式迫切要求改造,因此全国上下在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进入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义改造主要针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历时约七年左右。我国经历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的面貌焕然一新,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得出的经验和教训尤为珍贵和重要,至今在发展中仍被不断的吸收和借鉴。
关键词:新中国  社会主义改造  经验和教训 

一 前言
建国初期,我国的社会发展以恢复经济为中心,然而当时国内存在着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着剥削阶级,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为此指出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
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正确对待资本主义并利用它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由此我国进入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活动,开始了消灭资本主义的历程。从人民的利益角度看,从发展国家经济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改造无疑是正确的,而且改造的路线没有完全仿照苏联,而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开辟了具有自己特的道路,实践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在改造过程中没有强制执行,而是通过和平方式有偿赎买,最终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
二 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1年年底,我国颁发了一系列的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改造的政策、路线和方针,其中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活动称为农业合作化运动。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参照了苏联的合作社思路,将我国的土地全部收为国有,有使用土地需求的农民可以加入农村土地合作社。这个决策打破了几千年农民对土地私有、自主经营的观念。
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共经历了互助阶段、初级社阶段、高级社阶段三个阶段。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成功的关键之处在于农民是否同意走合作化道路,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走农业
合作化道路是必然的,在这个必然的前提下,制定了三大改造原则——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以及在合作化运动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正确的阶级路线和方针:即依靠贫下中农,巩固团结中农,对富农采取从限制到逐步消灭的政策,将对经济制度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把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富农分子结合起来。
在农业改造上,我国没有照搬苏联模式,结果是很成功的。苏联在实行土体全盘集体化的时候采取政府强制剥夺的方式,遭到了遭遇了全国大范围的反对,社会局面完全混乱,导致苏联农业长期落后。而我国农业改造成功实施是建立在大部分农民的拥护的基础上,没有采取剥夺手段,而是利用、限制、改造甚至赎买,通过有偿形式促使地主或者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并在土改后引导个体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先实行合作化再实现机械化的正确道路。

(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我国开始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1953年开始,历时约三年。我国对手工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仍然贯彻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改造原则,将手工业逐步划分为生产小组、供销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三种形式。利用这三种灵活形式把大量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由分散到集中的社会主义改造。各手工业者可以合作生产,互惠互利,手工业私有制生产关系深度变革,加速了手工业转变为机械化生产的发展的进程,促进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我国有90%以上的手工业者都已加入了合作设,推进了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三)资本主义工商界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从1954年开始着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此时我国的国营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且人民民主专政也已经巩固并强大,这就为我国的资本主义改造打下了牢固的基础,为资本主义工商界的社会主义改造成功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力量。
在改造内容上,在工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在商业中实行经销代销、代购代销等再逐步发展到公私合营。严格区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对官僚资本无偿没收,对民族资本利用、限制和改造。
在改造过程中,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深入贯彻和平赎买的政策,逐步将资本主义工商界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在利益分配上将企业的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部分,大部分为国家和工人所有。改造时将资本主义工商界的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企业改造与个人改造并举,保持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同时消灭私有制,并变资本主义剥削者为劳动者。
三 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
历史的教训(一)逐步过渡
我国的社会改造是分阶段分层次逐步过渡完成的。如:农业改造经历了从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三个过渡阶段。手工业改造上经历了供销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逐步推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