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方法,在古希腊语中,即“通向正确的道路”之意。爬山的日记
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法学方法论在中国法理学界形成热潮。法学方法论的对象又包括法律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法理学研究方法属于法学研究方法。
一、两种权威观点
(1)张文显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的法学方法
法学的最高方法论:实事求是、存在决定意识,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哲学)
法学的基本方法论: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语义分析法、社会实证分析法。
一般方法论:统计法,文献分析法,调查法,
(2)舒国潆:狭义的法学方法,主要是法律适用的方法。
法学方法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法官和其他法律从业者如何“发现法律”,即从有效的法律中去获
得法,以为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或纠纷到裁判的根据。
(3)非权威观点:三个层次的法学方法
观念模式:哲学、神学及其它世界观(起到方法论的作用)
基本方法:纯方法(社会实证方法、价值方法、语义方法等)
司法技术方法(暂定词):法律发现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律论证方法
二、观念模式与基本方法(纯方法)的区别
(1)是否预设结论--------哲学方法及阶级分析法与其它方法不同,它是非中立的,有预设结论的。我们可以把它叫作起方法作用的观念模式。如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这是可知论的观点,结论已经预含其中。从历史上看,可知论的思想更多地基于常识和实践,而不可知论更多地基于思想推论,基于思想的深刻。而其它方法是所谓是纯方法,即中立的,无预设结论的方法。
(2)本原与派生----感知与观察,以及比较等方法,可能是最原始的认识方法,由此人们
得出一些观念性的思想意识,形成观念模式。后者一旦稳定,会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比较确定的认识方法。唯物唯心,辩证与形而上学都是如此。
(3)稳定与嬗变------基本方法是比较稳定的,和相对不变的。而观念模式具显示出历史变迁的特点。
结论:观念模式的方法论作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局限的一面。
三、基本方法介绍
(1) 历史方法----探讨事物起源、演变及发展过程的方法。
价值之一,事实的性质与真理都是特定的,变化的,无绝对不变;
价值之二,把握变化与趋势,推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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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较方法
比较方法可以分两个方面说,一个是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方法,另一个是比较法学意义上的比较方法。
有几个层次的比较:
规范比较是条文制度的比较,
功能比较是问题--解决方式的比较。纠纷的存在是普遍的,但解决途径多样,中国过去法院少,但基层解调发挥着纠纷解决的功能。
社会文化的比较是原因的比较。
(3)实证方法(广义)----社会实证方法,调查,经验,假设与证实或证伪
实证方法是通过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事实命题。包括法律条文本身的词语、逻辑和法律与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前者叫规范实证研究,后者叫社会实证研究。
(4)价值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与价值研究方法――区别实际如此的与应该如此的。
人类以两种方式面对世界: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
“是什么”属事实世界,大致回答三类问题:存在的现象(事实)是什么?现存的事实由什么的样的事实导致(因果关系)?事物怎么存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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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什么”属价值世界。价值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
价值理论有两部分----价值主张(价值评价)与价值的实证研究(价值认知),后者体现了实证与价值的结合----价值的实证研究(价值事实的认识,目的手段关系)
动漫头像男生冷酷霸气(5)语义分析方法
普通语义学认为,核心思想是,词的误用是一切社会矛盾和分析的根源。主要思想:
  ----自然界是不可分的,所有的分类都不完美,但人类又有爱分类以把握世界的倾向,导致所有的分类均会出现困难。自然本身是一个渐进的函数,世界本无分类,彼此相连。分类都是人为的,便于明别,却又陷入武断。分类的同时,对自然的环境就造成了伤害。所有的法律责任,均是武断的。所以,要用连字符把相关的分类连接起来。
  ----词本身不是事物,而是人们创造的工具。但人们经常把词理解为背后还有一个确定的东西。越是抽象的词汇,越容易误导人,从而出现“词的暴政”。
  ----词不能描述出有的内涵。当描述对象时,总会存在被疏漏的东西。所以要加上等等。
----头脑之外没有抽象事物。
----自然界没有两个事物是同一的。语言却受同一律支配。
  整个分析哲学对语言的重新理解,引发了三个观念:
  观念之一,词不是事物,是工具。抽象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并非每一个词后都对应一个实物。如世界上有“山”么?没有,但存在具体的“黄山”等。
户籍管理  观念之二,每个词的边缘部分,均是含糊不清的。如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中对于“签署”的分析。端正写名是遗嘱的签署,但写笔名、写姓名的缩写、被人把着手写、签在开头而非结尾这些情况算不算签署?
  观念之三,词没有固定不变的含义。反对给词下定义,而要求考虑该词的正确的用法,考虑在语境中、即上下文中的含义。
启示与意义:
事物是复杂的,不能用定义替代对事物的理解。用一个定义追求对事物的完美理解是错误的。
尽量避免学术的概念之争。
善于从具体语境中把握事物。语境是说话者所处的具体场合,包括说话的背景、对象和目的。如“法律意识”。教科书是心理,知识和思想总和。实践中,有法律心理的农民不用法,被说成是是缺乏法律意识,许多官员有很强的法律知识和利用法律空子却在犯法。所以,从社会语境看,法律意识实际上是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语义分析方法的典型运用是法律解释。在法学研究中,语义分析方法也是处理定义问题的重要手段。
最美中小学生颁奖典礼观后感语义分析法的限度:它多适用于对法律条文,法律文本的分析,不适用于研究因果关系和历史变迁,也不适用于价值变化。
四、司法技术方法(暂定语)
主要是法律发现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律论证方法。其中一些内容将在后面的课程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