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范文(通用8篇)
执行申请书范文(通用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执行申请书范文(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申请人:xx,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判决书案号:(20xx)xx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原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承办人:xx、xx、xx
判决书作出时间:20xx年12月10日
判决书送达时间:20xx年12月10日
判决书生效时间:20xx年12月10日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上述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租金、滞纳金共计xxxx元整;
2、诉讼费xxxx元整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xxxxx元整;
请求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上诉至北京市xx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xx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xx)x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终审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已过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但被申请人无故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尽快予以执结!
此致北京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湖南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xx区xx
法定代表人:陈xx
被申请人:长沙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xx
法定代表人:周xx
申请理由:关于湖南xx有限公司起诉长沙xx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贵院作出的【xx】长中民五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于20xx年x月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贵院已强制被申请人执行履行完毕,特向贵院申请结案。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湖南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xx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被执行人:xxxxxxx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总经理。
请求事项
撤回对(xxxx)浏民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以生效的(xxxx)浏民初字第1636号民事调解书,于年月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作出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调解书所约定的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
地址:xxxxxxxxxx
负责人:xx
被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所欠债务壹拾柒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叁角伍分,以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贷款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法院打官司,胜诉是容易的,执行是艰难的。眼看着到嘴的鸭肉无法入口,实在是令人煎熬。
因此法网特意为您奉上一技,以便不时之需。我们都知道,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执行的第一步,那么下面我们便来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如何书写吧。
20xx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xxx申请人借款163711.96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1月22日至2008年1月22日。合同生效后,被申请人xxx迄今仅偿还借款7期,逾期53期。20xx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xxx担保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xxx向申请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申请人xxx违约后,被申请人xxx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均由xxx公证处公证员xxx予以公证,赋予申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第207条第2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担保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63711.96元,利息6268.25元,罚息3017.14元,合计171997.35元。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20xx年x月x日
执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 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xx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xx)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
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xx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