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太  中  学
二0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保太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山东省教育厅、省、市、县各级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形成发展长效机制,特制定保太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17〕2号)要求,市县语委关于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示范校。
第二章  组织与网络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
(一)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金付
副组长:张学忠  牛和良  郝德山
成  员:常  涛  汪  涛  林存富  张丛林 杨  凯 
王玉金  闫宗文  李  伟  李  涛  卓更生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活动开展。
(二)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牛和良
副组长: 常  涛  汪  涛  林存富  张丛林  杨  凯 
王玉金    闫宗文  李  伟  李  涛  卓更生 
成  员:各教研组长  全体班主任  全体语文教师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在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级网络工作体系,由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全面安排协调、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具体工作。
第三章  管理及职责
四、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民族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管理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面向全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2.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使之成为常设机构,充分发挥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按期检查评估,期末写出总结,切实作到有计划,有总结。积极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竞赛活动。
4.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评聘录用教师、职务聘任条件之一,实行教职工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不予聘任。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非教学人员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5.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将有关要求纳入校规、教学管理、教学规定、教职工的评优、评职、晋级、教师业务考核及学生评优制度。
(1)教职员工千分制考核制度中有对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2)教职工评优树先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3)教学管理及评估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定。
(4)教学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要求。
(5)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请讲普通话
(6)学生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6.充分重视语言文字宣传工作,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和校园宣传阵地,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发挥校园广播站、校园橱窗和学校网站的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在校园内张贴宣传《语言文字法》及其它宣传材料,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传栏,在办公楼、教学楼内、走廊等处设立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标语牌、宣传牌,班级黑板报定期开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宣传专栏。学校网站开设语言文字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