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德师风规章制度最新修订和要求(范本7篇)
    幼儿园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和要求篇1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我园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内涵发展为主导,紧密结合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以热爱教育事业、关儿、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师德评价、考核,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幼教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师德建设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师德建设与教职工专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增强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为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创设良好外部环境。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师德建设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各项活动让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与日常工作要求挂钩,注重实效。
    (三)坚持以德促能的原则。师德是教育之魂,师能是发展之本。以师德建设为先导,采取多种措施,把师德建设与高教职工业务能力和专业发展相结合,促进教职工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我园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谢志清
    副组长:何丽萍
    组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后勤人员。
    组长负责组织部署具体工作,分解各层面师德教育活动任务,保证师德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
    四、规章制度师德师风规范
    (一)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热爱祖国。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幼儿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园所发展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团结、创新、求是、文明"园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二)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幼儿教学管理中。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教学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同时要认真钻研幼儿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课程标准,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教师遵守教学计划,培养和优化幼儿一日常规。
    (三)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
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幼儿智力,培养幼儿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幼儿安全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孩子,既要对孩子严格要求,不偏袒错误,又要尊重其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3、要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幼儿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幼儿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根据幼儿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家长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幼儿,了解教育对象思想、生活等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与孩子交谈。
    7、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幼儿学习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有责任在幼儿园内外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孩子,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孩子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孩子。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儿园,关心幼儿园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幼儿园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和要求篇2
    一、将师德建设工作与常规的园务工作,与“本溪精神"、与“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等紧密结合,做到常规化、日常化,坚持长效管理。
    二、积极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发扬园内的好人好事,注重对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的精神鼓励。
    三、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每月工作的考核中,做到良好的师德形象及时发扬,违背师德的现象及时指正。
    四、采用园长接待日、家园信箱,每学期一次教师师德情况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听取家长对园内教师的建议与意见,帮助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五、严格执行师德“三不准",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六、对违反师德条列者,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做出具体情况的分析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有权采取“一票否决制"的处罚。即年度、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终止其岗位合同。
    幼儿园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和要求篇3
    “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理念、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教师的劳动同社会进步、国家兴衰与人类文明紧密联系;教师职业的神圣在于引领学生走向文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要以良好的师德成为学生人生的导师。
    一、爱国守法,依法执教。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教书育人为己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维
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