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
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
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
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众商量,使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原因。
时间格言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
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