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论战
先秦左丘明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遍 同:徧)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译文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鲁庄公接见自己。他
的同乡说:“打仗的事当权者自会谋划,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者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曹刿问:“您凭借什么作战?”鲁庄公说:“衣食这一类安身立命的东西,不敢独自享有,一定把它分给别人。”曹刿回答说:“这些小恩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会听从您的。”鲁庄公说:“祭祀神灵的牛、羊、玉帛之类的用品,我(从来)不敢虚报数目,一定按照承诺的去做。”曹刿说:“这只是小信用,未能让神灵信服,神是不会保佑你的。 ”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鲁庄公和他共坐一辆战车,在长勺和齐军作战。鲁庄公将要下令击鼓进军。曹刿说:“现在不行。”等到齐军三次击鼓之后。曹刿说:“可以击鼓进军了。”齐军溃败。鲁庄公又要下令驾车马追逐齐军。曹刿说:“还不行。”说完就下了战车,查看齐军车轮碾出的痕迹,又登上战车,扶着车前横木远望齐军的队形,这才说:“可以追击了。”于是追击齐军。
  战胜齐军后,鲁庄公问他这样做的原因。曹刿回答说:“作战,是靠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概。第一次击鼓能够振作士气。第二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开始低落了,第三次击鼓士兵们
的士气就耗尽了。他们的士气已经消失而我军的士气正盛,所以才战胜了他们。像齐国这样的大国,他们的情况是难以推测的,怕他们设下埋伏。我看他们车轮碾过的痕迹散乱,望见他们的旗子倒下了,所以决定追击他们。”
注释
曹刿(guì):春秋时鲁国大夫。著名的军事理论家。
十年: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齐师:齐国的军队。齐,在今山东省中部。师,军队。
伐:攻打。
我:指鲁国。《左传》根据鲁史而写,故称鲁国为“我”。
公:诸侯的通称,这里指鲁庄公。
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当权者。
曹论战谋:谋议。
间(jiàn):参与。
鄙:鄙陋,目光短浅。
乃:于是,就。
何以战:就是“以何战”,凭借什么作战?以,用,凭,靠。
衣食所安,弗敢专也:衣食这类养生的东西,不敢独自享用。安:有“养”的意思。弗:不。专:独自专有,个人专有。
必以分人:省略句,省略了"之",完整的句子是“必以之分人”。一定把它分给身边的人。以,把。人:指鲁庄公身边的近臣或贵族。
遍:一作“徧”,遍及,普遍。
牺牲玉帛(bó):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牺牲,祭祀用的猪、牛、羊等。玉,玉器。帛,丝织品。
加:虚报夸大。
以:按照。
小信未孚(fú):(这只是)小信用,未能让神灵信服。孚,使人信服。
福:名词作动词,赐福,保佑。
狱:(诉讼)案件。
察:明察。
情:诚,诚实。这里指诚心。
忠之属也:这是尽了职分(的事情)。忠,尽力做好分内的事。属,种类。
可以一战:就是“可以之一战”,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可,可以。以,凭借。
战则请从:(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从去。从:随行,跟从。
公与之乘:鲁庄公和他共坐一辆战车。之,指曹刿。
长勺:鲁国地名,今山东莱芜东北。
败绩:军队溃败。
驰:驱车追赶。
辙(zhé):车轮碾出的痕迹。
轼:古代车厢前做扶手的横木。
遂:于是,就。
逐:追赶,这里指追击。
既克:已经战胜。既,已经。
夫战,勇气也:作战,(是靠)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概。夫(fú),放在句首,表示将发议论,没有实际意义。
一鼓作气:第一次击鼓能振作士气。作,振作。
再:第二次。
三:第三次。
彼竭我盈:他们的勇气已尽,我们的勇气正盛。彼,代词,指齐军方面。盈,充沛,饱满,这里指士气旺盛。
难测:难以推测。测,推测,估计。
伏:埋伏。
靡(mǐ):倒下。
曹刿论战:选自《左传·庄公十年》。题目是(教材编写者)后加的。
文言知识
一、古今异义
今义:隔开不连接) (古义:参与 1.又何(间)焉
) 今义:监狱 (古义:案件 2.小大之(狱)
今义:增加) (古义:虚报夸大 3.弗敢(加)也
 今义:诚信) 4.必以(信)(古义:言语真实
)
 今义:为正义献出生命 (古义:祭祀用的牛、羊、猪等 5.(牺牲)玉帛
今义:语言、品行恶劣,不道德) (古义:目光短浅 6.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今义:能,行) (古义:可以凭借 7.(可以)一战
 今义:事情进行重复,再一次) 8.(再)而衰(古义:第二次
 今义:感情) 9.必以(情)(古义:实情
今义:忠诚、忠心) 10.(忠)之属也(古义:尽力做好本分的事
今义:同一家族的人) (古义:类 11.忠之(属)也
 今义:安稳) 12.衣食所(安)(古义:养
今义:独自掌握或占有) 13.弗敢(专)也(古义:个人专有
今义:幸运) 14.神弗(福)也(古义:赐福,保佑
今义:砍) {古义:讨伐 15.齐师(伐)我
16.(虽)不能察(古义:即使今义:虽然)
二、一词多义
(故逐之) 所以 (公问其故) 1.故:原因,缘故
 (战则请从) 跟随 (民弗从) 2.从:听
(吾视其辙乱) 他们,指齐军 (其乡人曰) 3.其:代他的,这里指曹刿
 按照(必以信) (何以战) 4.以:凭借
请允许我(战则请从) (曹刿请见) 5.请:请求
代词,代曹刿(公与之乘) (小大之狱) 6.之:助词,的
 (安求其能千里也) 怎么 (衣食所安) 7.安:养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 虚夸 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 ( 8.加:戴上
 三、通假字
1.小惠未(徧):通“遍”,普遍,遍及。
 四、词类活用
名词用为动词。赐福,保佑。 1.神弗福也:
击鼓。 名词用为动词。 2.公将鼓之:
形容词用作名词,尽力做好份内的事 3.忠之属也:
名词作动词,乘战车,坐战车 4.公与之乘:
名词作状语,下车 5.下视其辙:
名词用作动词,失败 6.齐师败绩:
五、特殊句式
 判断句
译文:作战,是靠勇气的。 “也”,表判断语气。 夫战,勇气也。
 倒装句
何以战? 1.宾语前置:
2.状语后置:战于长勺。
 省略句
1.省略主语:对曰:“小信未孚,民弗从也。”(省略了主语“曹刿”。)
2.省略宾语:必以分人。(省略介词“以”的宾语“之”,“必以之分人。”)
3.省略动词: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再”、“三”后面省略了动词“鼓”。“一鼓作气,再鼓而衰,三鼓而竭。”)
创作背景
本篇选文又题作“齐鲁长勺之战”或“长勺之战”。《曹刿论战》记载了发生在公元前684年,齐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再次兴兵攻鲁,两军战于长勺。
赏析
  讲述了曹刿在长勺之战中对此次战争的一番评论,并在战时活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原理击退强大的齐军的史实。文章的语言,无论是叙述还是人物对话,都极为简洁精炼,表意说理,通达晓畅。行文中散句、排比、偶句错落有致,增强了叙事写人的生动效果。其中曹刿的语言尤为精彩,如战场上的指挥用语,简短明确,这不仅衬托出战事紧迫无暇论析战争策略,也表现出曹刿思维敏捷和临战时坚定而自信的心态。
  第一段:从开头至“战则请从”。写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这一段可分两层。
  第一层写曹刿求见鲁庄公的原因。开头先点明事态发生的时间,接着指出的是“齐师伐我”,说明战争是由齐国进攻鲁国而引起的,鲁庄公准备抵抗。以上对形势扼要的介绍,为曹刿的请见、论战交代了必要的背景。大军压境,曹刿准备参战,作者通过曹刿与其“乡人”的对话,一方面揭示了鲁国当权者鄙陋寡见、尸位素餐的情况,为后文鲁庄公在作战中不察敌情、急躁冒进作了铺垫;另一方面显示了曹刿关心国事,同时也暗示了他是一个有远谋的人。
  第二层记述曹刿要庄公作好战前的政治准备,这是第一段的重点。曹刿谒见鲁庄公,劈头就问“何以战”,抓住了作好战前政治准备这一决定胜败的关键问题。鲁庄公在曹刿的一再启发下,依次提出了贵族支持、鬼神保佑和察狱以情三个条件,曹刿否定了前两条,肯定了后一条。在曹刿看来,战争的胜负既不取决于贵族的支持,也不取决于神明的保佑,而是决定于“取信于民”。他认为察狱以情是“忠之属也”,“忠”是尽职于民,于是肯定“可以一战”。曹刿重视民心得失与战争胜负关系的思想,确实比“肉食者”高明。但和今天依靠人民的力量进行人民战争的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
  面对齐国的进犯,曹刿是主动请求晋见庄公的,作者记了他与“乡人”的一番对话。乡人善意地劝说他不要去参与“肉食者”的事,曹刿却坦直地回答:“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肉食者”是相对于“藿食者”而言的,显然,这是以饭食精粗对执政贵族和平民所作的简单划分。与乡人所表现出来的对“肉食者”和国事的冷漠态度相反,曹刿表示出对“肉食者”的不信任并积极要求参与国家的决策。“肉食者鄙”已为乾时之战所证明,那一次“公丧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如今齐军压境,不能再让国家败在他们手中。接下去,曹刿与鲁庄公围绕“何以战”的论题进行了严肃的对话。鲁庄公心无成算,对曹刿郑重的询问作不出爽快切要的回答。他先提出“衣食”的分配,“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又说到神灵的祭祀,“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前者不是普遍施予民众的实惠,无关战事全局;后者是例行的宗教性礼节,并非对民众的真诚许诺,因此二者都为曹刿所否定。唯有最后在庄公提出治理讼狱“必以情”的一点,曹刿认为“忠之属也”还算是尽心务实的一项,认定“可以一战”,并随即提出直接参战的要求。
  第二段:从“公与之乘”至“遂逐齐师”。写曹刿指挥鲁军战胜齐军的经过。
  曹刿“取信于民”的见解,得到了庄公的赞同,“公与之乘”,说明了庄公对曹刿的信任与器重。文中先交代了利于鲁国反攻的阵地,长勺在鲁国境内,对鲁国来说,地形地物熟悉,便于得到人力支援和物资供给,在士气上也利于鲁国向有利方面转化。接着是对这次战役经过的具体记叙,重点写了“击鼓”和“逐师”两件事。写曹刿指挥鲁军在“齐人三鼓”之后才开始反攻,写曹刿在观察了齐军败逃的情况之后才决定追击,都记叙得非常简略。这样写,一则符合实情(酣战中鲁庄公无暇问及,曹刿了不可能多发议论),一则此中道理正是曹刿论战的中心,留待后文集中阐述,更见突出。“公将鼓之”、“公将驰之”,说明了鲁庄公急躁冒进;曹刿的两个“未可”、两个“可矣”,表现了曹刿胸有成竹,沉着思断,善于捕捉于反攻和追击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