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王维少年行四首古诗赏析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注释:新丰: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盛产美酒。斗十千:指美酒名贵,价值万贯。
咸阳:本指战国时秦国的都城咸阳,当时著名的勇士盖勒、荆轲、秦舞阳都到过咸阳,这里用来代指唐朝都城长安。
羽林郎:汉代禁卫军官名,无定员,掌宿卫侍从,常以六郡世家大族子弟充任。后来一直沿用到隋唐时期。
骠骑:指霍去病,曾任骠骑将军。渔阳:古幽州,今河北蓟县一带,汉时与匈奴经常接战的地方。
苦:一作“死”。
擘:张,分开。一作“臂”。雕弧:饰有雕画的良弓。
重:一作“”。
白羽:指箭,尾部饰有白羽翎。
五单于:原指汉宣帝时匈奴内乱争立的五个首领。汉宣帝时,匈奴内乱,自相残杀,诸王自立分而为五。这里比喻骚扰边境的少数民族诸王。
欢宴:指庆功大宴。
云台:东汉洛阳宫中的座台,明帝时,曾将邓禹等二十八个开国功臣的像画在台上,史称“云台二十八将”。
轩:殿前滥槛。
明光宫:汉宫名,公元前101年(汉武帝太初四年)秋建。
翻译:新丰美酒一斗价值十千钱,出没五陵的游侠多是少年。
相逢时意气投合为君痛饮,骏马就拴在酒楼下垂柳边。
才从军便作汉朝的羽林郎,一开始就随将军鏖战渔阳。
谁知道不能去边关的痛苦,纵然战死还留下侠骨芬芳。
一个人就能拉开两张雕弓,敌骑千重全都不放在眼中。
偏坐金鞍上从容调好羽箭,不停地射去敌酋无法逃生。
朝廷君臣庆功大宴方告终,高高坐在云台上谈论战功。
天子亲临殿栏赐予列侯印,将军佩着印绶走出明光宫。
唐诗赏析
赏析:这组诗的第一首,写侠少的欢聚痛饮。诗开头便以“美酒”领起,因为豪饮酣醉自来被认为是英雄本,所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李白《少年行》)饮酒在当时因能激发意气而被视作胜事。“斗十千”语出曹植《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按李白也有《将进酒》诗云:“昔时陈王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此诗意近李诗,不仅极言酒之珍美,而且还借前人的用语写出慷慨好客、纵情欢乐的盛况。盖游侠之饮原非独酌遣闷,其倜傥意气正在大会宾客之际才得以充分的表现。第二句言“咸阳游侠”,乃以京都侠少为其代表。游侠人物大多出身于都市的闾里市井之中,故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里径直称之为“闾里之侠”,咸阳为秦的国都,则京邑为游侠的渊薮也不言自明,这里不过是举其佼佼者以概全体。诗的前两句以“新丰美酒”烘染在前,“咸阳游侠”出场在后,而“多少年”则为全篇之纲。诗的后二句更进一层,写出侠少重友情厚交谊的作风。即便是邂逅相逢的陌路人,杯酒之间便能成为意气相倾的知己,所谓“论交从优孟,买醉入新丰”(李白《结客少年场行》)、“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岑参《凉州馆中与诸
判官夜集》),正表现了他们同声相应的热情。因此,在他们开怀畅饮的豪爽风度中,还渗透着为朋友倾情倒意,肝胆相照的人情美。酒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他们率真坦荡的人生态度。诗为人物写照,最后却宕开去以景语收束。诗人撇开楼里的场面,转而从楼外的景象落笔,其实写外景还是为内景服务的。末句中的“高楼”不仅和首句呼应,暗示了人物的豪纵气派,而且以其卓然挺立的雄姿一扫鄙陋猥琐之态;“系马垂柳”则以骏马和杨柳的意象,衬托出少年游侠富有青春气息的俊爽风致。有此一笔,使情景历历如绘,遂在表现人物豪宕气概的同时,又显得蕴藉有致。全诗用笔的跳荡灵动,也是和少年奔放不羁的性格神采相吻合的。
第二首,写游侠的出征边塞。这首诗里所说的“仕汉”“骠骑”,以及下面两首诗里出现的“五单于”“汉家君臣”等,都是借汉事喻唐,这在唐诗中几乎是习闻熟见的惯例。这里说少年委身事君,入仕之初便担任了羽林郎的职务。由于羽林郎宿仗卫内、亲近帷幄,地位十分重要,故非一般等闲之辈可以入选。《后汉书-地理志》云:“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由此即可见一斑。骠骑指武帝时的名将霍去病,曾多次统率大军反击匈奴侵扰,战功显赫。少年报国心切,一心想效功当世,一旦国家有事,便毫不犹豫地随军出征。边关是遥远荒寒的,沙场的搏杀更是出生入死,而主人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为国献身的精神,和曹植
的《白马篇》里“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少年英雄是一脉相承的。所不同的是,曹诗通篇是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加以客观的描述和赞颂,这里却借少年自己的口吻直抒胸臆:第三句以自诘的口气反挑,使文势陡起波澜,末句则以斩截之语收束,而“孰”“不”“纵”“犹”等虚词的连用,又在接二连三的转折中不断加强语气,活脱地传达出少年从容朱毅的神情和义无返顾的决心。这种借顿挫的用笔展示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法,不仅很有力度,而且进一步深化了游侠“意气”的内涵。
第三首,写少年的勇武杀敌。诗人将主人公置于孤危险恶的战争情势之中。“虏骑千重”指敌人大军压境,形成包围之势;“众敌酋倾巢出动,来势汹汹,企图以优势兵力取胜。而少年以“一身”对“千重”之敌,竟能左右驰突于敌阵之中,如入无人之境,且能擒贼先擒王,将凶蛮剽悍的敌酋“纷纷射杀”,其过人的胆略和武艺已分明可见。这里把少年写成孤胆英雄,意在突出他的勇冠三军、战功卓著。诗的一、三两句,以特写镜头为少年英武矫健的身姿写照:“擘两雕弧”言其多力善射,能左右开弓;“偏坐金鞍”言其鞍马功夫娴熟,能在疾驰的马背上自如地变换各种姿势;“调白羽”则是善于在运动中瞄准目标,箭无虚发。二、四两句,从对方着笔来反衬少年的艺高胆大。敌我双方的力量愈是悬殊,也就愈能表现主人公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而这种气概,又正来自于其置生死于度外的献身精神。这样,这首诗就和上一
首彼此呼应,并为下一首写功高不赏张本。诗中所出现的雕弧、金鞍和白羽,均是以着之笔略加点染,本来是爱其人而及其物,这里的物又为人增,人与物原不妨是互相辉映、相得益彰的。盛唐诗人每喜表现尚武精神,如李白自称“弯弓绿弦开,满月不惮坚。闲骑骏马猎,一射两虎穿。”(《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杜甫自述“射飞曾纵鞚,引臂落鹙鸧。”(《壮游》)王维则称赞他的一位族弟说:“读书复骑射,带剑游淮阴…席帆聊问罪,卉服尽成擒。”(《送从弟蕃游淮南》)等等。这些都可看作是诗中理想形象的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