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规
程
1 总则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1.0.3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活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施工阶段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法定职责的活动。
2.0.2 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or
经施工安全监督业务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又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
目监理机构日常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监理工程师 Specialty Construction Superviso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木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2.0.4 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中编制的用于开展施工安全监督的指导性文件。
2.0.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Risky Sub-parts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死、伤或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工程。
2.0.6 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Detailed Implement Rule
项目监理机构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门编制的施工安全监督操作性文件。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和安全验算结果的施工文件。
2.0.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Full-time Safety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2.0.9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Security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Measures Cost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专项费用。
2.0.10 监理报告 Report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按照国家和上海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与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向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的
报告。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监理法定职责。
3.0.2 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产生负责。工程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也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0.3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安全监督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接受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和整改指令,配合项目监理机构履行监理职责。
3.0.4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解决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宜;支持项目监理机构做好监理报告工作,在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监督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3.0.5 建设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并支持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履行施工安全监督的法定职责。
3.0.6 工程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可采用本规程附录B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表,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4 施工安全监督职责及工作保障体系
4.1 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4.1.1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并落实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制度:
1 审查核验制度。
2 巡视检查制度。
3 督促整改制度。
4 监理例会制度。
5 监理报告制度。
6 教育培训制度。
7 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8 监理工作考核制度。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制度。
10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4.1.2 工程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实本单位施工安全监督责任制。
4.1.3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方案,指导项目机构编制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4.1.4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所监理工程建设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
4.2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4.2.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的实际情况,落实本单位施工安全监督制度,负责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4.2.2 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理并落实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其他监理人员分工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责任制。
4.2.3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理工作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和常用检测工具。
4.2.4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
2 确立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3 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审批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4 检查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
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报告。
6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7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 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报建设单位。
11 组织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2 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3 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4 负责向本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15 可将部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3款,及7款、9款、13款不得委托。
4.2.5 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履行下列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1 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
2 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3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4 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6 核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
7 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8 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10 负责填写监理日志中的施工安全监理记录,参与编写监理月报中施工安全监督事项。
11 编写和协助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台账。
12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4.2.6 专项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1 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 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负责编制本专业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
监理细则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 负责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5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
6 编写和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施工安全监督材料。
4.2.7 监理员应应履行下列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1 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参与相关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3 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5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5.1 准备阶段
5.1.1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应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熟悉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特点,在监理规划中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5.1.2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应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
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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