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监理工作依据
1、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
3、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5、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监理指令和其它文件。
7、招投标文件。
二、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
    根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以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优质监理服务,对承包单位的履约行为和履约结果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工程实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
三、监理工作目标
    使监理工作完全达到委托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在保证本身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同时,严格监督承包人履约,使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的承诺得以全面完整的实现。即实现工程预期的质量、费用、工期、安全控制目标,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四、监理控制手段
1、规划与要求:根据项目监理规划,就重点、难点环节制定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明确目标要求。
2、措施与程序:根据监理规划中的目标与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和落实执行程序,明确监理控制细节。
3、监督与指令:对措施与程序的落实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偏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进行纠偏。
4、统计与报告:对于过程或最终数据与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对于重大问题和将要发生的严重趋势问题必须及时通报业主。同时,要总结经验,按照1~    4步骤,重新进行更高层次的规划和控制。
5、暂停工程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对承包人的严重违约行为,采取全部或部分暂停工程施工和工程支付的手段,以促使承包人履约。
五、监理工作流程
1、施工监理工作总流程
2、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组织施工监理交底
签发总体工程动工令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分项工程开工准备
监理工程师签认
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否
5、施工阶段费用控制工作流程
(1)工程款支付工作流程
(2)工程款竣工结算工作流程
6、工程竣工及缺陷责任期工作流程
受理竣工验收申请
受理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监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