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公司《质量手册》、监理工作文件等;
5、项目监理专业策划内容。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应说明本专业工程的施工特点和监理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用流程图的形式描述本专业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应说明本专业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应说明本专业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和发放和修改
1、项目监理专业策划完成后、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指导各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的工作文件;经审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属受控文件,由项目监理部资料员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发放和管理。
2、对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以起到监理实施细则作用时,可不另外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当发生工程变更、计划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方法、措施、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等情况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注意事项
1、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实施细则可按工程进展情况编写,尤其是当施工图纸未出齐就开工的情况,但是当某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或按专业划分构成一个整体的局部工程开工前,该部分的监理实施细则应编制完成,并在开工前应经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3、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针对性,应根据专业施工的特点制定专业监理工作控制措施,设置质量控制点的具体位置及控制方法,明确哪些工序需要进行旁站监理及进行旁站监理的内容,
明确专业监理工作平时巡查的内容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