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强化暴雨、暴雪、大雾、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师生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气象、防汛、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雾、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橙、黄预警信号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时,适用本实施预案。
二、停课安排
采取全天停课措施的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本县发布气象灾害红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
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气象灾害红预警的;
发生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县教体局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停课通知,学校接到通知后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预警信号的,学校将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将按规定落实相应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预警信号的,学校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误课安排
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或橙预警信号时,学校将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四、误工处理
(一)气象灾害红预警误工处理
(1)学校从保护师生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课、复工的情形,并告知教职工和学生。气象灾害红预警信号发布后,学校和师生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2)教职工和学生因气象灾害红预警造成误工、误课的,学校(幼儿园)不作迟到、缺勤、旷课处理,不以此理由对误课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二)气象灾害黄或橙预警误工处理
当本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或橙预警信号时,学校立即启动预案,执行错时放学,按照教体局规定的区域错时协调,区域内学校提前商定错时时段
(实验中学、龙山小学、榆山中心幼儿园)。
五、极端天气应对流程
(一)学生在校期间突发极端天气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工作。根据突发性极端天气灾害程度,决定是否执行延迟(提前)放学、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等措施并报县教体局。
2.县教体局同意延迟(提前)放学、临时放假、停课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全员上岗。各班级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通知每位家长,告知停课及接送学生时间。
3.学校立即组织乘坐定制公交学生快速离校;学校门口值班人员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及接送学生家长疏导,引导组织学生有序离校。
4.待学生离校后,组织教师巡查校舍、围墙、电气线路等,做到重点部位必到必查,如有隐患立即消除。
5.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
(二)学生在家期间发生极端天气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工作。根据极端天气灾害程度,决定是否执行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等措施并报上级教育部门。
6.经县教体局同意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学校决定,提醒家长加强学生在家监管,减少学生外出。
7.济南暴雪中小学停课值班教师巡查校舍、围墙、电气线路等,做到重点部位必
到必查,如有隐患立即消除。
8.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
(三)极端天气后复课
1市县气象部门解除预警后,县教体局极端天气和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道路结冰等情况进行研判,作出根据学校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复课决定。
2.接县教体局领导小组通知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对校车线路进行排查,查看是否存有路面结冰、塌陷等隐患。
3.如有达不到复课条件的学校和街镇,应立即向县教体局教育科和安全办公室上报,经县教体局批准后,通知学生家长继续停课,安排好线上学习。
4.组织教师清扫校园道路,确保学生通道畅通;加强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预防次伤害事情发生。
5.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6.加强与家长联系,提前告知每位家长要亲自送学生到校,不可让学生私自单独到校,并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将问题及时上报及通知家长。
实验中学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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