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由于疫情,各地纷纷发布停课通知,为了⽅便⼤家的查阅,下⾯⽆忧考为您详细介绍⼀下本次中⼩学停课的具体事宜,希望⼤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忧考少⼉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济南暴雪中小学停课 具体暂停线下教学的通知如下:
1、仙游县
21⽇开始,仙游县各学校和培训机构暂时停⽌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
仙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指挥部关于暂停线下教学的通告(第10号)
鉴于当前我县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全县各中⼩学、幼⼉园转为线上教学。现通告如下: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中⼩学教育教学有关⼯作的通知》要求,从3⽉21⽇起,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公民办学校)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开始启动线上教学。暂停线下各类培训活动。具体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另⾏通知。
2.各单位要严格履⾏主体责任,制定“⼀校⼀案”,校园实施闭环管理,严格管控校门。
3.居住在校内的师⽣、⼯勤⼈员原则上不得出校,出校须经单位审批。
4.居住在校外的师⽣、⼯勤⼈员要服从所在村(社区)管理,不串门、严禁“三聚”、不参加线下活动,原则上不进⼊校园,特殊情况履⾏审批⼿续。教职员⼯要积极主动⽀持政府各项防疫⼯作安排,倡导参加所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5.各单位主要负责⼈要切实履⾏疫情防控⼯作“四⽅责任”中的单位责任,对于不履⾏单位责任,造成后果的,将依照《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城厢区
21⽇起改为线上教育,暂定⼀周。
3、荔城区
全区中⼩学、中职学校、幼⼉园,3⽉21⽇起线下教学暂停⼀周。有条件的⾼三毕业班实⾏封闭式管理、组织线下教学。
4、秀屿区
从3⽉21⽇开始,除⾼三毕业班外,其它年段由线下教学暂时转为线上教学。复学时间另⾏通知。
5、涵江区部分学校
昨晚23点10分最新消息:涵江今天起也改线上教学。
相关阅读: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印发中⼩学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技术⽅案(修订版)
教育部、国家卫⽣健康委联合印发《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案(修订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案》),科学精准指导中⼩学、托幼机构做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作,安全有序推进复学复课。
《技术⽅案》针对中⼩学和托幼机构学习⽣活环境状况、学⽣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明确中⼩学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员管控要求、重点区域防控要求、环境卫⽣要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师⽣返校要求。
《技术⽅案》要求,学校要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全⾯领导学校疫情防控⼯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卫⽣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中⼼的沟通协调,形成教育、卫⽣、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要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作⽅案、应急处置预案,建⽴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环境卫⽣和清洁消毒管理等⼯作制度,做好应急演练。做
好洗⼿液、消毒剂、⼝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储备。要掌握教职员⼯和学⽣健康状况,建⽴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所有师⽣员⼯做好⼊校前⾄少14天的⾃我健康监测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督促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员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作。加强对教职员⼯和学⽣的晨午检,实⾏“⽇报告”“零报告”制度。建⽴学⽣及其共同⽣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实⾏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加强对学⽣的组织管理,保持安全距离。要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开学第⼀课内容,帮助师⽣做好⾃我防护。关注师⽣员⼯的⼼理状况,适时做好⼼理援助和⼼理疏导。⼝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众科学戴⼝罩指引》原则,科学佩戴⼝罩,学⽣随⾝备⽤⼀次性使⽤医⽤⼝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不需佩戴⼝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罩,校门值守⼈员、清洁⼈员及⾷堂⼯作⼈员等应当佩戴⼝罩。⿎励具备条件的中⼩学教职⼯开学前⾃愿接受核酸检测。
同时,《技术⽅案》要求加强校门、教室、⾷堂、宿舍、厕所、饮⽤⽔设备与洗⼿设施等重点区域防控。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关⼈员⼀律不准进校,师⽣进校门⼀律核验⾝份和检测体温。在校门⼝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校排查时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由专⼈带⾄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按规定流程送发热门诊。要求有条件的学校保证学⽣⼀⼈⼀桌,每名学⽣前后左右间距保持⼀⽶。实⾏学⽣错峰就餐,餐前餐后洗⼿,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每天对饮⽔设施进⾏必要的清洁消毒。寄宿制学校学⽣宿舍每间居住⼈数原则上不超过6⼈,并加强清洁通风。
《技术⽅案》要求,教职员⼯或学⽣⼊校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如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即上报学校,第⼀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要求学校安排专⼈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或学⽣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员⼯或学⽣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应⽴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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