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机构涉税指南,一篇就够了!
药品销售
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物质条件极大丰富,健康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与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良好的服务可以帮助居民解决基本医疗需求。那么在提供医疗服务机构涉及到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一、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第一条销售服务第七款:'生活服务: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康复、预防、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服务。'
附件三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根据财税[2000]4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二、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征收增值税?
1、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提供的药品免征增值税
2、向前来本院就诊者销售与医疗服务有关的药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3、对医院附设的制剂车间、制剂室生产的药品直接用于本院医疗服务的,暂不征税。
4、医疗机构单独销售的药品——全额征增值税
5、医院附设的制剂车间、制剂室生产药品直接或通过药库对外销售,按照销售服务征收增值税。
6、医疗机构下设药房发生其他销售药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注:医疗机构需要挂号后经医生开处方后取得药品。也属于医疗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三、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中耗用药品能否抵扣进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征增值税的医疗服务的药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结合上文,医疗机构提供用于免征增值税的医疗服务所耗用的药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四、医药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因此,医药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应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6%税率,小规模按照3%征收率。除销售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外。药房等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五、提供医疗服务机构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
(1)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法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2)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
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
(4)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5)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
因此,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需按要求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仍需按法规征收各项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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