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8篇)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退货处理规定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由申请人或责任人承担相应10元/件的费用并在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所有销售退货,须由退货人填写《销后退回申请表》并按表上程序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退货送到仓库为起始。若不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公司有权收取50元/天的保管费并按50%比例留给仓管员分配。审批程序如下:
销售退回通知单(开票组必须提取原销售单据)采购部审核质管部审核运营部审核验收员对销售退回品种确认记账并将实物交与库管
四、采购退货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后开具打印《购进退出通知单》,并提供退货相关单据给财务,由供应商或储运员持票据到仓库办理退货,采购部对此全程负责。
五、上述退货流程单据办理程序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相同。退货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退货单据由内勤和仓储部门按财务要求交予财务会计。
员工奖惩处理规定
错误的划分标准:
一、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
一、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二、二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
三、三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乐基金。
四、重大错误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必要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见员工手册。
关于发展基金的规定
发展基金标准:
一、销售部门经理:5万元,销售部门主管:2.5万,销售部门销售员:1.5万;
二、行政部门经理:5000元,后勤主管及员工:XX元;
三、副总:1万元;
四、药超:店长1万元,副店长5000元,营业员、收银员XX元。
以所享受的岗位奖金计提,发放奖金时扣除,每次扣除实发奖金的20%,扣满时公司给员工收据,可以自愿提前交纳,满额后开始计算10%的年利息,离职时本息一并计算返还。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篇二
目的:确保药物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药品储存、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权限:中成药、中药饮片仓储。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仓储实际情况,组织好药品的分类,合理存放。
二、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变质药品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梅雨季节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药品,应做有标示或另放。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八、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了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 药品销售
药品销售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
药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经营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药品质量。
1、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1)、销售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所取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
A、《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有年检标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收集资料后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资质,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或者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向其销售药品;
2、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和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3、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帐、货、款相符;
4、做好药品销售记录。
(1)、药品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2)、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3)、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对GSP第69条规定的发生灾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进行药品直调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5、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销售进口药品时,应将加盖本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澳品有关证明文件,随货一并发给购货单位。
7、销售药品时,应当按照库存记录生产销售订单,对于无库存的药品不能生成销售订单。
8、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召回并做好召回记录。
9、销售人员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将投诉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录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
10、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出路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不断改进销售工作质量。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篇四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篇五
一、警卫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工作认真负责,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迟到,不早退,在班期间不睡觉,要做到勤走动、勤检查,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二、严格加强火源、电源、水源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消除一切隐患;
三、经常深入库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汇报;
四、严格遵守传达制度。仓库内不会客,不留客住宿,非工作人员及外单位工作人员进库时必须经门卫人员同意后,凭提货单据方可进库,并做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入库;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应在接班人检查完毕、办好手续才能离开。库区内严禁吸烟,进库不准携带易燃品,不准无事的非工作人员进库。机动车辆进库一定要保证安全,不听劝阻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
六、外单位人员进库参观,未经领导同意一律谢绝。库内一切物品没有出库手续,一律不得出库。如门卫人员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轻者批评,造成损失者就给予纪律处分。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篇六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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