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门诊部与中医诊所规范服务的评价原则、内容以及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中医门诊部与诊所规范服务的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WS 308-2019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T 313-201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 444.1-201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座卧设施安全要求第1部份:活动场所
WS 444.2-2014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2部份:坐卧设施
WST 512-2016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WST 527-2016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医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国务院令第351号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
国家卫生与计划工作委员会《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国卫医发[2017]55号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 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妇社发〔2008〕15号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国中医药发〔2009〕3号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宜本标准。
3.1医德medical ethics
医务人员应该具有的品德、作风和职业道德。
3.2医护人员medical workers
医生和护士的统称。
3.3患者Patient
接受医师和护士的与照料的病人。
3.4 3.5
医患关系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
中医诊所chinese medical clinic
是指在中医药的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开展的单一诊疗服务机构。
中医门诊部Outpatient depart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机
中医(综合)诊所chinese medical(comprehensive) clinic
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为主,又可以适当提供西医诊疗的诊疗服务机构。但是,
3.6
构。
3.7
中医药率不低于85%。
3.8中西医结合诊所Integrated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 Clinic
是指综合利用中医药和西医药的理论与方法开展的医疗诊所。
4评价的分类
评价分为四类:中医诊所类、中医门诊类、中医(综合)诊所类、中西医结合诊所类等四类。
5评价的基本原则
5.1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的服务开展,必须符合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2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应该建立符合本诊疗服务机构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5.3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的服务的资源、过程和结果,应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6评价方法
6.1文件评价
主要查阅诊所的诊疗资格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资格,查阅诊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文件。
6.2现场评价
随机抽查诊疗机构的规范化服务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7评价内容与要求
7.1评价内容
7.1.1诊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医师资格、护士资格等的符合性评价,执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
7.1.2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是否按照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了适合本诊疗机构
的符合性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管理制度)。
7.1.3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的基本设施,是否满足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服务于患者的需求(参见卫生部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相关规定)。
7.1.4具体评价内容,见附录A。
7.2评价要求
7.2.1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应该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7.2.2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的经营证照(行政许可),均在有效其内。
7.2.3各类各类诊疗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的诊疗场所,均有房屋使用证明。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