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10111026
姓名:黄珊
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为文本谈对人的本质学说的理解
摘要 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萌芽的第一个文件”,马克思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提出了其对于人的本质的界定: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的理论创新,标志着马克思已经从费尔巴哈的人本思维方式转向了科学的实践逻辑指导下的实践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但是把人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并认定这只是马克思的观点,这并非是对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准确解读。其实费尔巴哈已经从社会关系来界定人的本质了。与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自已首先是从人与自然之间的实践关系来规定人的本质的。由此出发,才能正确认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性的真实含义及其在自然生态问题空前严重的当今世界的深刻意义。
关键字 人的本质;实践思维方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社会关系;自然
1845费尔巴哈的提纲4月,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写下了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
恩格斯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在《提纲》中,马克思围绕旧唯物主义的基本缺陷——直观性和受动性,批判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重读《提纲》,发现其中蕴涵的丰富思想对认识人的本质学说也是大有裨益的。
自古以来人们就对人的问题不断探求,从古代的普罗泰格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到后来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以人为中心的主体性哲学逐渐建立起来,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人的本质的探索也在不断推进,在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把人的本质虽然看成是活动,但是他把这种活动仅仅看成是思维的辩证运动的结果,在费尔巴哈那里,他把人当成是对象性的存在物,认为人的“类”本质是所谓的理性,爱,意志。但在二者那里,都把人的本质看成是与生俱来,一成不变的,绝对稳定,不随历史的变迁而变化。在论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时,几乎所有的著述都引用的是《提纲》中的下述论点:“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根据这句话,人们断定把人的本质看作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的观点属于费尔巴哈,而与费尔巴哈不同,只有马克思才把人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认真研读马克思的原著,细致对照和体会费尔巴哈的相关论述,笔者发现,上述长期流行的解读并不完全准确。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在马克思
主义的哲学特别是其实践论人类学中,本来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被称为“人学世纪”的2l世纪更是意义更大。因此,对此有必要加以澄清,对其相关的内涵也应有更深入的认识。马克思在批判吸取前人对人的本质的看法的基础上,坚持从人的实践活动,具体的社会实践出发,来考察生活在具体的社会关系内的活生生现实的人,得出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的科学结论。马克思能得出这一科学的认识,其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上的转变起到了根本作用,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到费尔巴哈的人本逻辑的转变,最后和费尔巴哈的人本逻辑的分道扬镳,建立起自己的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正是在这一新的思维方式的指导下,马克思独辟蹊径,从实践来理解和思考相关哲学问题,包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从而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认识。当代的我们在解读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言说的时候,不能局限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表层言说上面,要想真正理解到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言说的精髓,就要深刻的深入到历史文本中,探寻马克思思考这一问题的思维道路,遵循着马克思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本真的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解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学会像马克思那样思考。
马克思的《提纲》共十一节,对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的批判集中在第六节。这一
节的全文如下: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
(2)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1]P18)
要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这段重要论述,首先得了解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对于人的本质,费尔巴哈首先强调的是它的感性存在。他说:“人的本质是感性……人的存在只归功于感性。”“人的最内秘的本质不表现在‘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中而表现在‘我欲故我在’的命题中。”[2]P213-214.P59)进一步,他论述得最多的是人区别于动物而具有的“类”
意识,即理性、意志和爱。他说:“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又说:“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在人里面而又超乎于个别的人之上的属神的三位一体,就是理性、爱和意志的统一。”[3]P26-P28)
在这里,费尔巴哈确如马克思所说,是把“类”当作个人的本质来理解,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单个人所具有的意识和共同性这样的“抽象物”。但是,费尔巴哈并没有停留于此,他超越了自己的这些认识,已经从社会关系来认识人的本质了。他指出:“三位一体之秘密,是社会生活、集体生活之秘密——是我与你的秘密。”[3]P346)在《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中,他就明确地把人的本质与社会性联系起来了。他以第三者的口吻说:“费尔巴哈把人的实体仅仅置放在社会性之中——,他(指费尔巴哈自己——引者按)是社会的人,是共产主义者。”[3]P434)
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解读和界定,走的是回答人是什么的道路,回答的方式是以人的属性规定人的本质的道路。而这一条道路是和以前哲学回答人的本质问题上走的道路是一样的,得到的关于人的本质的言说是抽象同一的,是没有血肉的人,是“一般的人”,没有达到对人的现实性的理解,要想实现在人的本质认识上的质的飞跃,就要改变其思考问题的方式,从而得到合理正确的认识结论。
尽管费尔巴哈对社会的认识还仅仅是从“我”和“你”这样一种感性直观的认识出发的,但是他已经不是从孤立的单个人来考察人的本质,而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认识人的本质了。在他看来,真正的人是具有“类”意识因而与“类”相统一的人,也就是他所自命的“社会的人”和“共产主义者”。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评价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时就已经明确指出,费尔巴哈“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2]P158)显然,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已经是从人与人之问的社会关系来界定人的本质了。这个明白无误的论断,对于认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和《提纲》的含义无疑具有极大的参照意义。
费尔巴哈对社会关系的认识无疑还是简单而肤浅的(对于这种肤浅性,恩格斯后来有过极其深入的揭示和批判),但是他毕竟开启了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去考察和规定人的本质的崭新思路。这种由关系思维所认定的关系质,已经不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而是在现实生活中感性地存在着的、由人与人的关系所决定的东西。“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提法,显然概括地表达的是费尔巴哈的观点。在一定的意义上,马克思对这个观点是认同的,但是在如何认识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上,他就大大超越费尔巴哈了。这个超越首先就表现在他在这里对费尔巴哈的观点所作的批判上。
马克思从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来认识和界定人的本质,并不意味着“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于人的本质就没有关系;而只是说,对于人的本质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带根本性,社会关系及其总和乃足这种关系的社会性表现。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算是在马克思主义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了这个观点。如果仅仅局限于社会关系本身,看不到社会关系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深层联系,也就看不到社会关系的具体历史内容,甚至只是像费尔巴哈那样只是从对“两个人”之间的自然联系的感性直观去认识这种关系。从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认识人的本质,对于正确理解社会性的实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流行着这样的观念,似乎社会性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矛盾、对立和斗争。这显然只是从差别、分化的角度来解释社会性。按照这种解释,阶级社会里的人的社会性也就是阶级性,而阶级性则只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分化和斗争。在阶级社会里,由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处在一个相对落后的水平,还不能满足每个个人自由发展的需要,由最早的分工发展起来的阶级分化和矛盾确实愈来愈尖锐,阶级对阶级的斗争确实成了社会生活中主导性的内容和历史变革的杠杆。但是,即使是在阶级社会中,也只有阶级之间的合作才能直接实现社会的繁荣和进步,而阶级斗争的作用无非是促使这种阶级合作格局的实现和变革。还应该看到,不仅从家庭到氏族到部落到国家是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是人的社会性的扩展,而且从个人到阶级以及由阶级组成国家,也是人的社会性不断扩展和提高的过程。历史上的先进阶级、革命阶级,也就是在社会化的程度上更高的阶级。从这个角度认识社会性,显然就不是分化和差异的观点,而是从人与人的合作、亲和和协作的观点去看了。当初费尔巴哈把理性和爱确定为社会关系的内容,实际上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后来,马克思论及人的社会性时也是持的这种观点,并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坚定地举起社会主义的旗帜,为社会主义在人间的实现奋斗终身。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说得更为明确。他说:“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
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1]P34)应该说,这才是对社会关系的本质性的说明。正是“许多个人的合作”的范围和水平实际上决定和表现着人的社会性本质。参与合作的个人愈多愈广泛,合作的方式愈符合人性,愈有利于人的本质的生成,社会性的水平就愈高,这样的社会也就愈先进。
以“许多单个人的合作”来说明社会性,是由人和自然之间的实践关系这一更深刻的本质决定的。因为,单个的人只有通过合作才能从事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才能解决自己和自然之间的矛盾。这种合作的范围愈广泛,合作方式愈密切和深入,人的社会性程度就愈高,并最终在“类”水平的合作中实现“类本质”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