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巴哈的提纲
浅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及其意义
作者:杨忆雪
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5
        恩格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文中简称《提纲》)的序言中提到:它作为包含着新世界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是非常宝贵的。[1]《提纲》为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创立奠定了基础,同以往的一切旧哲学彻底划清界限,是马克思系统构建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起点和标志。其中《提纲》第三条马克思则是立足于科学实践观的观点,提出了实践基础上与人环境、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关系。
        一、《提纲》第三条内容解读
        (一)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
        《提纲》第三条一共分为两段,第一段则主要表现为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批判,批判就唯物主义只片面强调人对环境的作用,而忽视了环境对人的影响。原文是这样的: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说了:环境是由人类改变的,而教育者
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2]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所探讨的人对环境的决定影响是离开实践的,因此只能走向相反的方向,并越走越远。尽管如此,在批判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的过程中,在反对封建神学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爱尔维修指出:我们在人与人之间所见到的精神上的差异,是由于他们所处的不同的环境,由于他们所受的不同的教育所致。[3]旧唯物主义者总是认为意识是主体,意识支配着世界,从而很难摆脱唯心主义观。
        (二)实践基础上的人与环境的思想
        第二段: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4]在这里马克思进一步强调了环境的改变和自我改变的一致性,同时,只有将实践的观点纳入其中才能科学合理的分析两者的关系。不难发现,马克思所表达的是只有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也能看出,只有社会实践才是人与环境相统一的基础。从而跳出唯心主义的环境决定论和意识决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