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在这一条里。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即“从前的一切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他指出要正确理解实践的意义,从而正确的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反复强调指出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即我们并不能单单从唯心主义来理解人的单纯能动性,也不能单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的单纯受动性,而是要结合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人既受自然性的支配,同时又能以自己的能动性来改变自然,从而实现人与环境的辩证统一。
第二条明确地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
第二部分(第3-9条):马克思从实践观和阶级观出发,着重揭露和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及其思想根源,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
第三条: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份,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
第四条:马克思着重分析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指出了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和消除宗教的根本途径。
1843年12月,B.鲍威尔及其伙伴创办了《文学总汇报》,鼓吹以自我意识为基础的主观唯心主义,宣称世界历史进程中唯一积极因素是他们的理论活动。并称这种活动为“批判的批判”。他们把改造社会的事业归结为批判的批判的大脑活动,认为纯粹的思想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他们坚持敌视人民众的唯心史观,称众为“精神的敌人”,把众说成是“非批判的”、是消极被动的“氓”。该书就是为从理论上彻底批判这种思辨唯心主义思潮而写的。书中的“神圣家族”是对鲍威尔及其伙伴的谑称,讽喻鲍威尔像耶稣,他的伙伴们像耶稣的门徒,这个神圣家族自以为超乎众之上,专门从事主观唯心主义的说教。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了物质生产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思想,批判了鲍威尔等人把“精神”和“众”绝对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他们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是物质生产,不是自我意识。不去认识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生产方式,就不可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他们还对思想的作用做了唯物主义的说明,认为思想的能动的实际作用是受物质的社会关系、需要和利益所制约的。鲍威尔则宣扬自我意识的活动是一切历史行动的积极因素,只能用自我意识去捏造历史行动,这正好暴露了他们世界观的主观唯心主义实质。作者指出:思想只有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要,反映广大众的利益,才能成为有助于社会发展的力量。
第十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然而,读者从这条提纲可以看出:马克思是把“解释世界”定为是:“哲学家们”的哲学的性质,其实际作用那是属于“解释哲学观”而定性。——这是因为在这个时期,马克思已经与恩格斯合作并决定不再重建新的哲学体系,而改用世界观、历史观、辩证法去确定:马克思创立的新思想的性质。所以马克思在这条提纲里用“哲学家们”来区别自己的新世界观,读者可看出马克思在这条提纲的提出:是解决改变世界的问题。
在此,民间的理思认为:既然马克思在这条提纲没有确定这个新思想的全称,那么,后人还是应该称这个新世界观是:“改变哲学观”。
然而,由于马克思已经没有把自己的新世界观作为是“哲学”的性质。所以,也就在这条提纲指出:哲学家们的解释世界与马克思创立的改变世界那是有其区别的。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不把新思想叫“哲学”呢?那是因为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是脱离了“哲学的基地”即哲学的立足地,所以恩格斯认为这个新世界观就不叫“哲学”,而叫世界观、历史观、辩证法。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已经证明了“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来建立各种哲学,但其哲学体系的认识作用只能起到“解释世界”。因此,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的提纲:“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个方面要有一个世界观来填补人类理性认识在改变世界的这个方面的“空洞”。
然而,恩格斯在他改动后的提纲里,只加进一个“而”是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原文的本意的。
第十条:“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马克思在这条里是说明了旧唯物主义和新唯物主义的区别问题,这种区别:那是在其“立脚点”上来区别什么是“旧的”什么是“新的”。然而,那种仍旧将“立脚点”放在“哲学的基地”上、解读马克思文本著作的解读者,那是读不懂这句话的真实观点的。
那么“市民社会”和“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的这两个概念,解读者那是如何地解读呢?那又是怎样的去确定它们的定义呢?诚然,理思认为:解读者应该按照马克思自己的创立的立足点去解读,而不能按照解读者的传统哲学习惯去解读这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的含义。那么马克思创立了个什么“立脚点”呢?这个问题,中国民间的理思到了:现存的事物和现实的事物的关系问题。用这两个“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就可以明确:什么是“市民社会”?什么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市民社会”是现存的社会;而“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是现实的社会。那么,马克思为什么把“
市民社会”用现存的属性来确定呢?又为什么把“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用现实的来确定呢?这是解读者要向读者说明的问题。然而,只要我们从现实去理解“市民社会”和“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的这两个概念在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现象,那就会是一目了然——马克思的定义是什么含义。“市民社会”的现实存在现象是眼前的社会或小范围的社会;而“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是全球社会或整个人类历史的社会。这样解读,那么读者也就明确了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在哪个社会?
然而,恩格斯在改动后的文本:“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那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本思想的。
第九条:“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马克思在这条对旧唯物主义,用了个定性概念即“直观的”;并且用“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去确定其旧唯物主义的缺陷,同时,也阐明了“直观的”这个概念的含义:是“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然而,理思将这句话用白话来说,那就是:旧唯物主义没有从“实践活动”去理解人的“感性”那只是属于在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的活动,而不是“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人的活动;单个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是在“人类社会”整体的活动中,只是短暂的活动。也就是说,人的“感性”是在这种“社会的人类”整体参入中的“实践活动”。马克思认为,不这样来理解“感性”认识,就是属于“直观的唯物主义”,这种形式就是“直观”。
对此,恩格斯在他的文本中是这样改动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这也是完全符合原文本意的。
第八条:“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然而,继承前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足地的解读者对这条中“神秘主义”和“神秘东西”这两个概念是完全陌生的。因为在马克思文本的著作是用这两个概念,来揭露“哲学的基地”的属性。哲学的基地里的两个对立概念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们在现实中是存在其“神秘”的性质(有关这个方面请读者参考理思的所有:于实地解读马克思文本的解读观点来理解)。
实际上,马克思是运用“神秘主义”来概括“哲学的基本问题”在现实中所存在的实际:只是虚伪性和不真实性而作出的定性。
诚然,有关什么是“神秘主义”?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书中是作过定义的。下面就是马克思对什么是神秘主义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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