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位政策如下:
上海市义务教育
入学报名系统
1.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特殊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权益。2.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 3.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4.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