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2.02.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02.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政府同意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订的《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浦东新区到2000年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九五”规划》)实施以来,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提高妇女素质、推动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九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主要表现为: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参政与参与决策程度提高;基础教育全面达标,妇女参加成人教育踊
跃;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实施等。但是离最终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如妇女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指标较低;妇女下岗、失业呈上升趋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尚未达标;儿童近视率、龋齿率居高不下;外来流动人口及子女的管理、教育存在诸多问题等。为进一步推动新区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特制订《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一、2005年总目标和2015年远景目标
  (一)2005年总目标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鼓励妇女参与社会发展事业,全面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进一步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的机会,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重视妇女的就业地位。
  --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教育得到优先发展。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高中教育,不断提高0-18岁少年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妇女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
  --认真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妇女儿童自觉行使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
  --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
  (二)2015年远景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挖掘妇女的经济潜力,使妇女能自主平等地获得各种资源;全面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使新区妇女发展的总体水平与浦东的地位和功能相适应。
  --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儿童优先”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使儿童充分享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并得到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娱乐等全方位的服务;儿童发展指标达到国际
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
  二、2005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妇女与社会参与
  主要目标:
  1、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人数有较大增长。
  --新区四套班子中各有1名以上女性领导;
  --50%以上的委办局、开发小区领导班子中有女性;
  --街道、镇领导班子中各有1名以上女性领导;
  --逐步提高各委办局、开发小区、街道、镇领导班子中正职女性领导的比例;
  --党政机关女性干部的比例不低于40%;
  --新区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有所提高。
  2、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水平和素质明显提高。
  --人大女代表议案、意见,政协女委员提案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
  --女党员比例稳中有升,发展新党员中女性比例有所提高。
  3、挖掘潜力,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歧视。从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不低于″九五″期间的实际水平,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女性比重不高于男性,促进妇女就业模式的多样化;
  --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不低于40%;
  --提高就业层次。女性在金融、贸易等行业管理人员中的比例不低于30%;
  --提高女性参与经济管理的能力。50%的企业董事会要有适当的女性比例,95%的企
业监事会要吸纳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参与;
  --正视妇女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具体措施:
  1、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行政部门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女性干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为女性人才的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2、新区各级党政组织及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参加决策层面,尤其要培养和引导女性进入科技、金融、经济、法律、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决策层和管理层。各级组织部门要与妇联组织加强联系沟通,注重基层与后备女性干部的培养,大胆启用女性干部。
  3、加大培养选拔女性干部的力度。新区党校要把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作为必修课之一;党校培训干部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干部;教育女性干部增强参政议政的意识,提高妇女社会参与的能力和积极性;安排女性领导人才多层次、多方位轮岗锻
炼,加大女性干部流动的力度,并将各级妇女组织作为培养和输送女性干部的基地。
  4、加强浦东妇女同国内外妇女的交流。建立女性人才数据库,开通交流信息网络。
  5、政府各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时,要注意听取同级妇女组织的建议和要求,充分考虑女性的特殊利益。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录用公务员、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时,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男女平等,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
  7、建立和健全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规范人才交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在效率与公平原则下,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女性歧视。
  8、报刊、电视、广播及其他新闻媒介不得传播限制妇女就业的招生、招聘启事。在适合女性从事工种的用工招聘中,确保女性的比例。
  9、劳动人事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和技能
培训,开辟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逐步提高女性就业比例。
  10、有关部门要为妇女自立创业提供优惠的贷款政策,扶持女性自主创业。
  11、各有关单位要支持妇女组织在城区妇女中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活动,调动城乡妇女参与浦东开发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二)妇女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有效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岁内婴儿死亡率、1至4岁儿童死亡率和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控制在<6‰、<0.4‰和<7‰;
  --形成高质量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90%以上;
  --0-7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四个月内婴儿的母乳喂养率提高到85%以上;
  --扩大免疫预防接种的种类,四种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9%以上;
  --中小学生体锻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逐年降低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龋齿的发病率;
  --逐年降低中、小学生近视和弱视的发病率。
  2、进一步提高妇女的身体素质。
  --保障妇女享有生殖保健服务,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5/10万以下;
  --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水平。依法执行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00%,新婚保健知识普及率达100%;
  --提高流动人口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生殖保健能力,降低流动人口的流产率。确保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享有与户籍育龄妇女同等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