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江科附小招生简章202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各县区")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县区要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明确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计划,确保具有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免试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三)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部门应向社会、学生家庭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人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五)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按照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按照“以县为主管理”原则,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
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学区划分、生源录取和统筹分配等招生入学工作。
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招生工作,助推“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商各城区教育部门制定。
各县区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取消额外的学前教育经历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学区范围由各城区教育部门分别于6月25日、5月25日公布。
1.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1)年龄要求: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
人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故未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招生依据:2022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四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3)报名要求: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的幼升小报名工作按照属地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城区幼升小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城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1)学生信息采集。经“入学平台”提取小学毕业生家长提供的家庭户籍或居住证、合法常
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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