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2023主题班会策划书大全
一、活动主题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日至12月中旬
三、活动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1)、12月2日政教处季建生主任通过国旗下讲话传达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启动这项活动,并明确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122当天组织中小学校召开主题班会,针对在道路上嬉戏、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学生体多发的不文明行为,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同时组织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
(2)、12月3日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运用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
(3)、各班利用多媒体班班通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
(4)、开展一次全校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5)、利用校园广播系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或者广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的感受。
2、布置一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作业。
各班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我发现,交通安全隐患我排查”
活动,认真做好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五、活动要求:
全体教师尤其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作为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我校师生应认真对待。本次活动由安全办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并把活动有关图片和视频资料保存归档。
2023年12月2日是我国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营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让学生从小养成关爱生命,保护自己、遵纪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
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023年12月上旬。
活动内容主要有以下系列活动:
(一)进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国旗下的讲话;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举办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听一次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广播等。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使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减少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园地、电子屏幕、小报、展板、学校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另外,各学校还要在校园围墙等醒目位置悬条幅、标语等,内容各校自行确定,以交通安全教育口号为主。
(三)开展致父母一封信有奖征文活动。
书信以“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每人写给父母一封信,写出最想对父母说的心里话,结合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驾驶知识告知自己的父母和周围的亲人,呼吁他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书信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字数不限,家长阅读后签字,家长也可以回复,和孩子进行交流沟通。书信要求手写稿,纸张统一用稿纸,学校进行初评,在学校初评基础上,选出优秀作品上交到教育局德育办,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下班前。各校上报数量参考前段时间评选百名文明学生的比例,全县共上报100份作品,教育局统一组织评选。奖项设置为一等奖20人,二等奖30人,三等奖50人。
(四)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制定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出入管理,有序停车。要在校门口及其他出入口、主要通行路线、视线盲区及其他需要的地方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和警示语、减速带等,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增加校内交通安全保障力度。
三、组织领导:
活动建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校校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
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活动期间,电视台等媒体将到部分学校开展采访和拍摄工作,涉及学校要积极配合其工作。
2.明确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开展学生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工作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落实好各相关工作。
3.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各校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制定本校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增强全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为我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省“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日至8日,为期一周,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主题
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突出重点,在城市重点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主题活动;在客货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抵制“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天使评选。从10月底起至12月2日,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小天使”评选活动,采取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知识竞赛,交通故事演讲,亲子游戏,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层层筛选、综合评定,于12月1日决评出10名我省“文明交通小天使”。各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应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示范校”创建等活动,积极发动辖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推送,12月2日当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召开一次“摒弃陋习,远离危险”交通安全主题班
会并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系列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达到通过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二)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作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重要内容,宣传周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公安机关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本地主流媒体和城市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广泛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鼓励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大力开展“乡村广播话安全”公益活动,将文明交通普及教育送入农村家庭。
(四)曝光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较大交通事故案例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曝光一批本地发生的“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等,加强警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一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节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与福建广电集团新闻频道合作,“122”期间在该频道《新闻追追追》栏目开展1-2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类节目,邀请畅
通工程专家、运输企业代表等作为嘉宾,围绕百姓关注的影响城市交通拥堵、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等交通安全热点问题展开讨论、解析。各地公安机关也要积极协调、提前策划,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在本地电视台开展一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类节目,呼吁广大众参与交通管理,共同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九)开展一次宣传短信征集评选活动。11月初至12月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广大众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征集和投票活动(活动介绍、投票途径以及奖项设置等请登录互联网网页“或短地址:”了解),采取网络征集海选、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广泛征集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并从中评选出一批优秀交通安全宣传短信,给予一定的奖励,届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参与短信和网络投稿,同时发动本地众参与网络投票互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本地区“三超一疲劳”等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展板、挂图、警示片、宣传资料等,在城镇广场、农村集市、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客货运场站、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窗口单位及主要路
口等场所摆放、悬挂、播放。宣传周期间要在各派出所、公安交警服务窗口等办公场所醒目地方悬挂1-2条“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口号,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安全小报内容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和国家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会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心协力,确保主题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借助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针对“三不”、“三无”、“三超一疲劳”中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媒体关注热点,进行不间断曝光,对相关整治行动进行不间断报道,协调媒体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采集采访、调查;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从多个视角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进行报道,将“122”打造成贯穿全年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进一步引导公众强化“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理念。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强化传统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基础上,要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特动作”、“自选动作”,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四)收集资料,及时上报。要做到活动前有安排、活动中有措施、活动后有经验。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资料的收集、留存。各地制定的“122”主题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并注意总结活动成效及经验,分别于12月2日、12月8日前17时前将“122”集中宣传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文字材料、相关图片以及媒体刊稿等情况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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