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2.03.19
∙【文 号】教体艺函[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3.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2]3号)
青岛专科学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每三年举办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规定,我部于2010年10月至2012年2月举办了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本届展演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青春·使命”为主题,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大学生。据统计,全国高校参加活动的覆盖面达到了93%,充分展示了高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和当代高校学生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对推进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作用。
按照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规定,共评出省级优秀组织奖29个,高校优秀组织奖400个,精神风貌奖33个;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128个,二等奖293个,三等奖179个;节目优秀创作奖80个;艺术作品类一等奖125件,二等奖278件,三等奖215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风采奖324件;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62篇,三等奖150篇;获得一、二、三等奖节目和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现将评选结果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
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一等奖
北京市教委 | 天津市教委 | 吉林省教育厅 |
上海市教委 | 江苏省教育厅 | 浙江省教育厅 |
安徽省教育厅 | 江西省教育厅 | 湖南省教育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四川省教育厅 | 云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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