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 白居易[长恨歌主题分析]长恨歌主题
    长恨歌主题篇1:白居易《长恨歌》主题      人们对白居易《长恨歌》的主题思想历来争论不休,有所谓爱情说、讽谕说、双重主题说等等。下面来看看!
    《长恨歌》自产生之日起,对主题的看法、理解就有分歧,时至今日多种主题说仍然存在,综合看大致有三种说法,即“讽谕说“(暴露统治阶级的荒淫,恨其误国)、“爱情说”(歌颂唐明皇与杨贵妃真挚专一的爱情)、“双重主题说”(指爱情悲剧的双重性、人物性格的双重性、作者态度的双重性。剧中男女主人公.既是悲剧的制造者,又是悲剧的承受者;既是祸国殃民的统治者,又是美好爱情的体现者;作者原本有“惩尤物,窒乱阶”的意图,但在具体描写中赞扬二人爱情的成分却占据了主导地位)。现在一般都认为:“双重主题说”比较符合作品实际,笔者则认为这是一首描写爱情的诗篇。说它是写爱情的,根据是这样:
    (一)
    这是一首描写爱情悲剧的长诗。
    说《长恨歌》是一首描写爱情悲剧的长诗,一般不会产生歧义。因为悲剧故事的始末在诗
中表达得十分清晰:全诗以“汉皇重思倾国”为开端,先写杨玉环入宫,受专宠;次写马嵬兵变及李、杨爱情悲剧结局;再写唐明皇奔蜀及回宫后对贵妃的笃诚思念;最后借助想象的翅膀,写贵妃死后成仙,对玄宗一往情深,并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结束整个故事。该诗不仅故事完整,而且情节波澜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诗的后半部分想象、虚幻了一个恍惚迷离,“虚无飘渺”的别开生面的仙境,使杨贵妃死后的艳艳形象再现于蓬莱,沟通了天上人间永远不存在的爱情。这使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的故事就不再是简单的纪实诗,而成了一个经过艺术再创造的更带有典型意义的悲剧。这种仙化式的悲剧结局,是作了喜剧处理的。它不仅写出了李、杨至死不渝的爱情,而且还以浪漫主义的手法写出了死而复生、恩爱不绝的奇迹。我们说这是一种主观愿望的表现。可以说这样处理不是必然的生活逻辑,不是生活中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或者可能发生的事情,而只是诗人认为应该发生的事情,希望发生的事情,这是一种主观化的情节,不是客观化的。它是符合中华民族的审美趣味、欣赏习惯的。读者、观众都不希望“好人”死绝,更不愿哭着离开剧场。这大团圆结局,与中国古典美学追求有关,是民族传统、哲学基础所决定了的。《长恨歌》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最终以悲剧结局,这反映出了诗人对他所认识所描绘的那部分社会生活的基本评价和基本态度,而且这爱情悲剧是能够统帅全诗灵魂的;至于
纵欲失政等政治因素可作为背景、典型环境来考虑。这爱情悲剧作为主要线索来分析、评价。那《长恨歌》的爱情说也就好解释了。
    从客观上说,帝妃之间的爱情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与一般人是不一样的,有其独特性,这里富有强烈的政治彩。男女主人公是历史上实有的人物,而且对唐朝历史的兴衰、国家的安危起着很大的作用。这样就容易使读者、评论家游移于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往往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混同于对文学作品中艺术形象的评论,而产生理解上的分歧、困惑。其不知文学家、艺术家在表现一个历史人物时,既可能写他的全貌,也可以截取他性格中的某个侧面,从而表达一定的思想或感情。在具体描写环境中给人物提供可信的依据,即塑造出历史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唐明皇“重”的性格特征可谓淋漓尽致矣。诗的首句“汉皇重思倾国”就高度概括了他的性格特征。而杨贵妃则着重体现在“倾国”的外貌上,写她的妩媚、娇态、风姿、“天生丽质”。这形象既富于个性又十分鲜明。作为一首爱情诗来看待,它不同于一般爱情诗的地方,还在于把政治历史事件作为背景来处理,作为爱情悲剧的典型环境。逸乐误国,甚至导致安史之乱,这只是一个方面,同时它也导致了自身无可挽回的大悲剧。可一味囿于“女亡国”却是一种偏见。必须看到,“开元之治”的断送,绝不仅仅于此,更主要的是唐代各种社会矛盾白热化的结果。如民生凋弊、外患频仍
、藩镇割据、宦官朋党的斗争,愈演愈烈。这些棘手的复杂矛盾,唐明皇无法改变,就是有识之士,也是宏图难展。而这昏暗的现实就成了悲剧的必然条件和典型环境。
    我们说,《长恨歌》不仅以唐明皇、杨贵妃两个历史人物为男女主人公,还写了重大历史事件。如“安史之乱”(渔阳鼙鼓动地来)、“玄宗幸蜀”(干乘万骑西南行)、“马嵬兵变”(六军不发无奈何)等。我们认为,创作历史题材的作品,是应该忠实于大的历史事实的,但又不能机械地服从于历史史实。只能把它作为骨架,使其具有历史彩,这是必要的。但着眼点应放在人物创造和细节(血肉)的描写上,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文学艺术的完整性。据此,我们可知,就这些政治历史事件而言虽蕴含着强烈规劝和讽喻作用,对唐明皇晚年耽于淫欲的腐朽生活是有批评的,但这却不是该诗的正题。正题应是“长恨”,是永恒的遗憾,“此恨绵绵无绝期”。作者心中永恒的恨,显然主要是爱情遗憾,但也远非一般的男女之间的生离死别的伤痛感情所能概括的。我们认为它绝不会对误国寄予那么多的同情。我们从“长恨”的深刻含义中去感受丰富的历史内容及其深刻的现实意义,就不会把它仅仅当作肤浅平庸,讽喻劝世之作了。
    另外.我们从全诗120个诗句的分配来看,约有四分之一的篇幅是写逸乐误国的,但基本
上是略写,有些则是一笔带过。那些重笔泼墨的地方,全都落在了李、杨爱情的悲剧上和最后虚构的仙境部分。写杨贵妃死后成仙,对玄宗一往情深,则没有任何的讽喻规劝之类的内容。从全诗的三大部分或两个部分来看,尽管侧重面有所不同,但始终都贯穿着“风情”二字。总之,全诗的体格完整,布局得体。我们通过诗的结构的创造性安排,也能探索出诗人的言外之音、探索出诗人没有说出的话。这会加深我们对爱情说的理解和认识的。
    (二)
    白居易本人认为《长恨歌》只是有“风情”的感伤诗。
    这个话题比较长,得从白乐天写作该诗的当时说起,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白氏35岁,授周至县(今陕西周至县)尉。在这里他结识了史学家陈鸿(《长恨歌传》的作者)和郎讶王质夫。他们时常同游、唱和。一次游仙游寺时,闲谈起唐玄宗、杨贵妃的故事,王质夫举酒到乐天面前说,你善长写诗,而且感情很丰富,请写一首诗,怎么样王质夫认为这故事有诗意,有丰富的感情,而白居易正善长写诗,感情又丰富,请他写一首诗。我们认为这是从“情”出发的。而陈鸿则认为《长恨歌》“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长恨歌传》)陈认为白氏写出这首诗来,不仅仅是为其事所感动,而主要目的应是
惩罚那些美丽的女人,因为他们常常祸国殃民,以防流传后世,并引以为戒。以上是王、陈二人的意见:一个认为应从“情”出发,一个则认为意在讽喻垂戒来世。这就对该诗主题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看法。其实乐天本人并不认为《长恨歌》是讽喻性的作品,他的看法与陈鸿是不一样的。他自己评价说:“一篇长很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编辑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增元九李二十》)。他明确认为《长恨歌》是表现男女相爱情怀的,与讽喻诗是不一样的。因此他自己编辑时,将《长恨歌》归类为感伤诗。感伤诗就是那些“有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旧唐书·白居易传》序跋)《长恨歌》正是借李、扬的爱情悲剧,抒发自己被感动的内心“情理”。他在上文中还说:“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已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他自己认为《长恨歌》这类作品虽比不上讽喻诗那样“意激而言质”,但诗人却偏偏喜欢《长恨歌》。可见诗人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他始终没把《长恨歌》看作是表达政治见解、政治意图的诗歌。即它不是讽喻诗,主题不是政治,而是爱情。   正如韦勒克在《文学原理》一书中所说的那样:“一件艺术品的全部意义,是不能仅仅以其作者和作者同时代的看法来界定的。它是一个累积过程的结果,也即历代的无数读者对此作品批评过程的结果。”韦氏的看法是正确的,但事实恰恰相反,鉴赏阅读时却往往容易忽视前者。我们看这里牵扯到了创作主体(作
者)与接受主体(读者)两个方面。这二者本是相辅相成,互为统一的。但由于诗里所显现出来的形象体系往往要大于诗人的主观心态,它会诱发作为接受主体(读者、评论家)的再创造动机,各类读者都会升华他们各自不同的理想蓝图。《长恨歌》主题的多种多样说法就是例证。有人把它升华到以“讽”为主,有人却升华到以“情”为主上去,还有人会升华到既讽喻又同情上去。但我们必须看到、承认读者的再创造心态是会干扰诗人的原始的心态的。即读者的引申义(如讽喻说、双重主题说)会干扰诗的本义(爱情说)的。对审视原诗的美感反而产生隔阂。因此,我们鉴赏诗美时,应完整地理解诗人的原始创作心态,尽量减少读者创造心态的干扰,以免破坏诗的形象体系的整体性和本来面貌。因此我们鉴赏时,对其思想、艺术、境界、风格、表现技巧、语言修辞等方面,都要做出评价,指出它们在各自时代和以后历代的价值,或指出它们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坐标上应占的地位。我们知道。“诗是人格创造的表现,是人格创造冲动的表现。”(郭沫若:《论诗三札》)“风格就是人”(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但诗人这个创作主体往往是要超越现实的,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故事,虽有民间基础和传说可供借鉴,但当诗人将自己思想感情全部熔铸于自己笔下的艺术形象时,由于它是典型形象,除包含一定的生活气息外,它必然要高于生活,能给人以启示、联想。这样就会大大超越作者原来的思想,而具更广、更
深,更为普遍、更为丰富的意义。如《长恨歌》写作之初,也未尝不曾出现过:“惩尤物,窒乱阶“的理性意念,可结果并未在作品中出现,因为我们从现存的诗中并没有女人是祸水,“女亡国”的感受。当弘扬政教与性爱描写发生矛盾时,诗人虽对性爱常常采取排斥的态度,但当那种已被世人承认了的,人皆有之的情潮流于笔端时,这种感情则驱逐不走,也扼杀不掉,人性之美则占了上峰。即使心存讽喻,只要对爱情着意深入描写,那作品的主体部分便不会以讽谕的面貌出现。正如他写《李夫人》那样,意在讽喻皇帝勿亲近女,但卒章却说:“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解决途径,不去接近“倾城”,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这恰好反映了诗人在时代允许的限度内,超越阶级意识的局限,追求人生自由幸福,反映着人类的价值要求。假如白居易真的把该诗写成讽喻诗,对“尤物惑人”进行讽谕指斥,那么《长恨歌》的价值就会一落千丈了。我们认为把《长恨歌》勉强列入讽喻诗类,是不会增高其价值的。从宏观角度评论《长恨歌》,不能简单、机械地把它看成是暴露统治阶级的荒淫,而侧重探索人物形象塑造方法在中国古代文学历史中的地位、贡献,把《长恨歌》的社会价值与美学意义结合起来评述,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