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梦的解析》读后感
在我的认知里梦是人心里状态的一种反映,而这种心里状态很有可能是在白天所思考的事情,也很有可能是存在于潜意识的,恐怕这就是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
三字经读后感想必那些都是人人都明白的,但从来没有人把它与心理学进行挂勾,都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一个梦而已,有什么好研究的!”但对于科学领域而言《梦的解析》乃是一个具有重要性意义的发现!而我也对书中有关于1900年以前有关梦的研究也颇为感兴趣,不只是由于对于未知领域我充满了好奇,还是费洛伊以他那独特的手法向我展示了一个不一样的神秘的世界,简言之费洛伊特就是那么的神秘。
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从心理学角度对梦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这些研究使梦与疾病的关系渐渐清晰与明确起来。他的思想极为深刻,在探讨问题中,往往引述历代文学、历史、医学、哲学、宗教等材料。他思考敏锐、分析精细、推断循回递进、构思步步趋入,不断的揭示出人们心灵的底层,这就使精神分析的内容极其丰富的根源。
在弗洛伊德看来,梦不外乎是一大堆心理元素的堆砌物。有关释梦的技巧,他在“歇斯底
里症”的过程中有了明晰的运用,所以,他说“梦的内容是在于愿望的达成,其动机在于某种愿望”。
按费洛伊德的意思来说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不能得到的,既满足了自我,缓和了冲动;又不至于唤起检查机制的警觉,从而保护了睡眠。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梦就是愿望的达成。因此能欲望只能采取象征的、曲折隐晦的手法来求得自我的表现,简单的来说这也属于自我潜意识的一种表现。
说到对于此我也是相当赞同的,那梦里的一幕幕似乎都还是前一秒才发生过。我是一个比较爱怀旧,同时也比较感性,在小学刚毕业的那段时间里不知是太过于怀念过去小学与死党在一起的时光,还是对一初中生活的一种乏味,每晚梦到的总是过去与同学在一起上课的场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梦满足了我那些日子对于思念的满足。
喜欢李宇春的我与由于不可能看到她的真人,所以我有一段日子的梦想就是看到李宇春的真人,可能是真的想得太多的缘故,结果还真梦到了,那之后的一段日子里心情一直是相当的好,所以状态一直都还是不错的。
这就是我的一些愿望,满足了费洛伊德所说的“梦的内容是在于愿望的达成,其动机在于某种愿望”。
不知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每天醒来都会记得很多梦,也会忘记更多的梦,但无论什么样的梦,在醒来以后都会发现在梦里的经历和场景其实都很假,或者是很荒诞,比如梦里大多没有颜,有时死去的人也会在梦里出现等等。但做梦的时候我们几乎不太可能意识到这些不合理,更不会意识到自己在做梦。偶尔可能我们自己会发现自己在梦中。醒来回忆梦境,会发现梦里依然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只有清醒才会发现。
或许你还会不解,那就多读读《梦的解析》吧!
另外的一点,弗洛伊德本人是一位精神病学家,他对于人类的精神病有深入的研究。但是,他将精神病人身上的特性推广到普通人身上,就让大多数人无法接受了。在《梦的解析》中,这一点也有体现。弗洛伊德认为在人们心目中最大的禁忌就是“性”,而“性”又是人的本能,对于“性”的这个禁区,人们既想闯入,又迫于道德限制,所以只有在梦中释放自己的愿望,使自身得到满足。基于这样的理论,弗洛伊德在其对梦的解释中,除了个别十分明显的是对普通欲望的满足(如饥渴、排泄等)的梦外,大多数梦在他的眼里都与对性的
渴望脱不了干系。这样的说法不但难于被人接受而且过于绝对,并不能涵盖所有梦的意义。
第三,弗洛伊德认为梦的作用就在于满足人的愿望,可以保护睡眠。这样的说法过于绝对。事实上,在我们的梦里,除了满足愿望的梦之外,也不乏一些焦虑的梦,有些梦甚至会影响到人的睡眠,例如单纯地受到白天未解决的事务影响而做的梦。虽然,弗洛伊德认为人民们的惊醒并非是梦导致的,而是由防御机制造成的,但他仍没有对于噩梦本身的产生给出合理的解释。在弗洛伊德看来,纵使梦本身的含义并不单一,他也不能给出过于多的解释,因为这对于一个理论的诞生是不利的。对于精神分析学这个理论学问来说,弗洛伊德不能兼顾梦的含义的所有可能性,但在对于精神分析时,我们不应该以偏概全,忽视掉其他的可能性。最后,弗洛伊德提出进行梦的解剖分析时必须对病人的生活背景有深入的了解才行。这一点,我们认为是应该肯定的。也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不应妄自对他人的梦加以揣析。要想正确地解梦,我们就必须对做梦者有一个长期的纵向了解,因而解析梦这个过程,也是十分费时费力的。
虽然《梦的解析》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瑕不掩瑜,这本书在心理学界中里程碑般的地
位。它从一个其他人从没探索过的领域对人们的心理、梦境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系统,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因此,要了解西方的心理学发展,我们就不能不研究弗洛伊德,要了解弗洛伊德,我们就不能不关注这本《梦的解析》。
虽说本人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梦的解析》的读后感,但只是将该书的大致内容加以概括,并进行议论,并没有更深一步的思考。所以我想借这篇读后感,单独的谈谈书中弗洛伊德所提到的关于人格结构的观点。
《三字经》中说道:“人之初,性本善。”而据我的理解,弗洛伊德的观点恰恰与其相反。他认为人在幼年时期的思想、本性是邪恶的。而我比较赞同后者的观点。
首先,需要了解弗洛伊德所认为的人格结构。人格结构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本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自我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从本我那儿得到满足,并且手段必须合理合法,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内化道德规范等形成的,其机能主要是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
行为,它追求完美,所以它是非现实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要想保持心理健康,这三个部分必须始终是和谐的。
人在刚出生时,超我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婴儿没有受过任何教育,所以调节本我和超我的自我也没多大用处。所谓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本我便是如此占据了大部分位子。婴儿在渴、饿、不舒服时会嚎啕大哭,这便是本我的表现。那为什么说婴儿的本性是邪恶的呢?因为婴儿“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的”思想是不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的,这种思想与强盗无异,只不过婴儿没有成人的行动能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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