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跳绳竞赛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推动我国跳绳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加快与世界跳绳运动接轨的步伐,使
其更好地为全民健身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二条竞赛委员会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1 比赛设总裁判长 1 人,副总裁判长1-
2 人。
2 裁判组设裁判长 1 人,副裁判长1-2 人,裁判员不少于8 人。
3 计时计数比赛每个场地由 3 名计数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其中 1 人为主裁
判员;花样比赛由8 名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其中 3 人为难度评分裁判员,
5 人为综合分评分裁判。
4 比赛设编排记录长 1 名,检录长 1 名。
5 比赛的辅助裁判员还包括记录员1-2 人、计时员 1 人、检录员2-3 人、宣告员1-2 人。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1 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2 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
3 核查参赛运动员报到情况;通报训练场地和时间安排及解答领队教练提出的
问题。
4 召集裁判员会议,介绍参赛队和运动员,对比赛程序做出安排,使所有裁判得到相同的指导和信息,以保证裁判组公平地进行裁判。
5 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调配裁判员的工作;有权处理裁判员执裁中的错误。
6 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比赛裁判工作总结。
7 若比赛在室外进行,遇特殊情况(大风、大雨等)影响比赛时,可决定是否
继续进行比赛。
(二)副总裁判长
1 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
2 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理总裁判长职责。
3 完成总裁判长分配的工作。
(三)裁判长
1 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
2 裁判长负责犯规的扣数和扣分工作。
3 做好本裁判组比赛前的组织工作,主持比赛的登记和抽签。
4 查看本组裁判员的评分,对在裁判工作中发生错误的裁判员提出警告或处理
建议。
5 按竞赛编排掌握本裁判组参赛队伍的练习时间、比赛时间。
6 有行使出示红、黄牌和;暂停比赛的权力。
7 具有对教练员及场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行使警告和处罚的权力。
8 比赛结束后,负责签署《跳绳比赛记录表》和比赛有效的成绩。
(四)副裁判长
1 协助裁判长领导裁判工作。
2 完成裁判长交办的工作。
(五)编排记录长
1 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按比赛要求编排秩序册。
2 比赛开始前准备好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和排列名次。
3 根据比赛记录表统计每场比赛所用的时间。
4 成绩统计与公布
5 竞赛资料归档编制成册。
(六)检录长
1 负责检录组的工作。
2 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运动员比赛服装,向总裁判长及时报告并处理份内工作。
3 临场变化时,及时报告裁判长与宣告员。
(七)裁判员
1 遵守组委会各项规定
2 服从裁判长的领导,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
3 公正执行规则,公平执裁,对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并记录。
(八)记录员
1 负责对比赛成绩的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2 记录比赛时间、间歇时间和比赛成绩、犯规等有关情况,并整理出该场比赛的结果。
3 对比赛时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 每场比赛后,整理好记录表,并向场上裁判员报告比赛结果,将比赛记录上交编排记录长。
5 协助编排记录长做好其它工作。
(九)计时员
1 负责计时工作。
2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或鸣哨为信号,包括接力赛30 秒、45 秒信号。
3 负责向选手发出“选手准备”、“预备”、“开始”、“停”的信号。
4 准确操作计时钟(表),记录比赛中的暂停时间等。暂停或比赛终了,及时通知本组裁判长。
(十)检录员
1 比赛前进行运动员点名。
2 审定比赛用绳及备用绳。
3 通知运动员入场,并确实运动员比赛的场地。
4 向裁判长和宣告员报告比赛或弃权运动员。
(十一)宣告员
1 用简练、准确的语言,介绍上场的运动员,并宣告暂停、比赛结束、比赛结果等。
2 负责比赛用音乐的播放。
3 负责赛场的宣传教育和对观众的引导工作。
第三章参赛人员及规定
第五条参赛人员及规定
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参赛
人员须认真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赛风赛纪,并遵守以下规定:
1 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医院体检合格。
2 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及时提交报名表等相关表格。
3 运动队应公平竞争,服从裁判的判罚。
4 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裁判员不得收授礼品或礼金等。
5 场地内外与参赛队伍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指导。
6 每名运动员每次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7 参赛人员不得使用或误服兴奋剂。
第四章场地、器材、服饰
第六条比赛场地
1 个人赛场:4 米× 4 米(计时计数赛)、9 米×9 米(花样赛);
团体赛场地:5米× 5 米(计时计数赛)、12 米×12 米(花样赛、表演赛)。比赛场地四周至少有 3 米宽的无障碍区;比赛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至
少高4 米。
2 比赛场地地面平整,无影响比赛的隐患。
3 比赛场地的界线宽为 5 厘米,线宽不包括在场地内,应与场地有明显区别的颜。
4 裁判席设在裁判区内。裁判区为比赛场地周围 3 米区域,离观众席至少 2 米。
5 在队员比赛的同时,教练员和替补队员在替补席。
第七条比赛器材
1 比赛用跳绳及其它设施须经组委会审定。
2 绳的长短、粗细、结构和重量不限,应有与服装和地板明显反差的颜,不得
使用金属材料制作的绳具(手柄除外)。
3 手柄的长短、粗细、颜、形状、结构、材料和重量不限,也可使用不带手柄
的绳具。
4 比赛用绳不得有安全隐患和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
第八条比赛服装
1 比赛服装(袖子和领子除外)的主要颜应与比赛用绳有明显区别。
2 比赛服上衣背部的中间位置应佩戴组织者指定的用于标明运动员参赛的号码
布,号码布规格为不大于24(高)厘米×20(宽)厘米的矩形。比赛服上可标
有队名、赞助商标志,标志最大面积为30 平方厘米(6 厘米× 5 厘米)。3 服
装上不得带有不文雅及与本项运动或其它运动项目相悖的设计或字样。
4 同队运动员参赛应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鞋袜除外,鞋子颜应与跳绳明显区别)。
5 不得佩戴妨碍比赛安全的任何饰物、挂件。
第五章竞赛通则
第九条竞赛分组
1 按性别分为男子组、女子组和男女混合组。
2 按年龄分为儿童组、青少年组、成人组。
第十条竞赛年龄分组
1 儿童组:不满1
2 周岁;
2 青少年组:12 周岁-17 周岁;
3 成人组:18周岁(含)以上。
第十一条竞赛项目
一、计时计数赛
(一)个人赛
1.30 秒速度单摇跳
2.30 秒间隔交叉单摇跳
3.30 秒速度双摇跳
4.3 分钟速度耐力单摇跳
5.连续三摇跳
(二)团体赛
1.30 秒混双单摇跳
2.4×30 秒单摇跳(接力)
3.4×30 秒双摇跳(接力)
4.4×45 秒双绳交互摇速度单摇跳(接力)
5.10~12人长绳“8”字跳(3 分钟)
二、花样赛
(一)花样跳绳(45~75秒)
(二)团体赛
1.2 人花样跳绳(45~75 秒,每人一绳)
2.4 人花样跳绳(45~75 秒,每人一绳)
3.双绳交互摇 3 人跳绳(45~75秒)
4.双绳交互摇 4 人跳绳(45~75秒)
三、表演赛(3~6分钟)
第六章竞赛办法与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竞赛办法
(一)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或鸣哨为信号。计时员发出“选手准备”指令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就位;发出指令“预备”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做好跳绳准
备,单绳项目的选手双手持绳于身后,双绳、长绳“8”字跳项目的选手
持绳站好。
(二)计时计数赛
1 单摇跳:运动员跳起 1 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 度),称作单摇跳,记次数 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2 双摇跳:运动员跳起 1 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过身体两周(720度)称作双摇跳,
记次数 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3 三摇跳:运动员跳起 1 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过身体三周(1080度)称作三摇跳,记次数 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4 间隔交叉单摇跳:运动员单摇跳起 1 次,双手体前交叉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 度),再跳起 1 次,依次一摇一变交叉跳称作间隔交
叉单摇跳,记次数 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进行。
5 混双单摇跳:男女运动员各 1 名(1 名运动员持绳并摇绳)同时跳起 1 次,
绳跃过两人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度)计次数 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6 接力赛:4×30 秒单摇跳、4×30 秒双摇跳、4×45 秒双绳交互摇速度单摇跳,须以30 秒或45 秒口令为信号进行接力跳。
7 长绳“8”字跳:2 名运动员(男女不限)持绳站好,间距不小于 3.6 米。在口令或鸣哨将绳同方向360 度摇起,运动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依次以“8”字路线跑入绳中跳跃、长绳过双脚 1 次、再跑出长绳,则计次数 1 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三)花样赛
1 花样跳绳必须遵守跳绳运动的基本规律进行动作与套路的编排。
2 花样赛:个人或2、4 人自行编排动作及套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跳绳比赛。
3 双绳交互摇 3 人跳绳和双绳交互摇
4 人跳绳:在45~75秒内3 或4 人按自行编动作及套路轮流进行跳绳比赛。
(四)表演赛:由4~14 名运动员以配乐进行表演,表演内容为自编花样。
第十三条犯规与罚则
(一)在“开始”口令未下达前出现摇绳或抢跳,裁判员须重新开始比赛,并提出警告,对于两次抢跳的运动员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二)踩线或出界犯规
1 单摇、双摇速度赛:如运动员踩线或出界,裁判员须暂停比赛,让其回到
原位后继续比赛,计数从运动员回到原位后继续开始比赛。
2 三摇跳运动员失误、踩线、出界或出现其他犯规行为,比赛即告结束。
3 花样赛与表演赛:踩线或出界犯规由裁判长扣除0.2 分/ 次。
(三)转换犯规
1 转换犯规是指在接力赛中“转换”口令未下达之前运动员开始转换。
2 如出现转换犯规,比赛继续,记犯规 1 次。
3 转换犯规 1 次将从成绩中扣除次数 5 次。
(四)时间犯规
1 花样跳绳比赛时间不足45 秒或超过75 秒,视为犯规,判扣0.
2 分。
2 三摇跳:运动员在听到开始比赛信号后10 秒之内未能开始三摇跳,将从
跳绳比赛规则计数中扣除 5 次三摇跳。
(五)双绳交互摇花样跳:所有运动员须在比赛中以跳绳运动员身份完成至少 3 个技术动作,比赛即为有效。否则,视为犯规,少 1 个技术动作扣0.2 分。
(六)判罚犯规由裁判长执行。计时计数赛中,犯规1次,扣除次数 5 次;花样赛和表演赛中,犯规 1 次,扣除0.2 分。
第十四条竞赛相关规则
(一)比赛顺序。
在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如有预赛、决赛的比赛,
其决赛的顺序应按照预赛成绩由低到高确定比赛顺序。若预赛名次相同,则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
(二)检录。
运动员须在赛前4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
械。赛前20 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赛前10 分钟进行第三次检录。
(三)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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