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员工和家属生命安全,维护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协调股份公司范围内的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和抗震救灾工作,是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和实施方案,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各企业”)。
4.工作原则
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靠政府、立足自救、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企业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是应对本单位区域或管理范围内地震灾害的责任主体,股份公司根据地震灾害情况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股份公司总部区域发生地震灾害时,公司总部按受灾单位实施。
5.应急预案体系
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股份公司总部和各企业及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成。本预案是股份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发生地震灾情后,各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与所在国家市(县)级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xx公司是集电力工程及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集团,覆盖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三大领域,主要从事国内外电力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和相关的规划、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与监理等配套服务,以及机电设备、工程机械的制造、
安装、贸易业务;电力、铁路、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机场和房屋建筑、城市轨道等方面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和监理业务;投融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等。股份公司目前有80余家成员企业,员工20余万人。
2.危险源分析
股份公司一些所属单位及项目部处于地震多发区,地震灾害分为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两种。
直接灾害指由地震的原生现象,如地震断层错动,大范围地面倾斜、升降和变形,以及地震波引起的地面震动等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破坏或倒塌;地面破坏,如地裂缝、地基沉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泥石流等;水体的振荡,如海啸、湖震等;其他,如地光烧伤人畜等。以上破坏是造成震后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毁坏、社会经济受损等灾害后果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
次生灾害是指地震灾害打破了自然界原有的平衡状态或社会正常秩序从而导致的灾害,称为地震次生灾害。如地震引起的火灾、水灾,有毒容器破坏后毒气、毒液或放射性物质等泄漏造成的灾害等。地震后还会引发种种社会性灾害,如瘟疫与饥荒。
地震在瞬间发生,地震作用的时间很短,最短十几秒,最长两三分钟就造成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使人猝不及防、措手不及。地震爆发的当时人们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有效的抗御行动。
三、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控模式,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组织体系由股份公司和各企业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保障系统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
1.指挥机构
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各企业地震灾害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
副组长: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含董事会秘书、子企业人员)、安全副总监、各部门及事业部负责人(不含纪委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2)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3)审查、批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4)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协调股份公司各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2.工作机构
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任: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全总监、办公厅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
成员:安全副总监、各部门及事业部负责人(不含纪委办公室、监事会办
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2)。
应急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设在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见附件3),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
(3)检查和督查各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等工作;
(4)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和应急值守工作;
(5)负责灾情上报,及时了解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以及灾害影响范围,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上级单位报告;
(6)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保障系统
股份公司总部应急工作办公室在本预案启动后下设通讯保障组、设备(物资)保障组、财务资金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保障组织。主要职责是应急资源的协调保障,包括通讯网络、设备物资、财力资金、技术支持以及人力资源、基本生活、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人员防护、宣传报道和法律支持等。
4.各企业地震灾害应急组织体系
各企业应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各级保障系统,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单位的地震灾害应对和抗震救灾工作。
四、地震灾害分级
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公司员工及家属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及以上地震,密集地区发生6.0级及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灾害。
当公司员工及家属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及以上7.0级以下地震,密集地区发生5.0级及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
当公司员工及家属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及以上6.0级以下地震,密集地区发生4.0级及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员工及家属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
当公司员工及家属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及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五、预警及响应机制
1.预警和灾害报告
各企业或项目部接到当地政府关于地震灾害的预警信息或发生地震灾害后,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布置灾害应对和抗震救灾工作,同时将预警、灾害信息及响应情况及时上报至股份公司,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股份公司根据地震灾害级别启动响应机制。
2.分级响应
股份公司地震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地震灾害(或预测)的等级,按I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I级(应对重大地震灾害)、III级(应对较大地震灾害)、IV级(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应急响应。
地震应急预案(1)I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和抗震救灾工作。股份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由股份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办公厅、党委工作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和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及受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2)II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和抗震救灾工作。股份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由股份公司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组织办公厅、党委工作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和事业部负责人及受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3)III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和抗震救灾工作。股份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报请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由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组织办公厅、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和事业部人员及受灾单位主管灾害应急工作负
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4)IV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股份公司办公厅、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环保部等相
关部门根据受灾单位需求,协助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六、现场应急处置
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负责现场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各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地震灾害现场人员应服从领导、指挥和协调,积极参加地震灾害应急与抗震救灾工作。
1.搜救人员
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开展自救互救,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参加对周边受众的救援。
2.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根据受灾现场条件和能力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3.安置受灾员工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员工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
4.预防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引起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对重要设施和重要设备开展险情排查和评估。
5.信息发布
(1)信息发言人
股份公司建立地震应急救援信息发言人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现场信息发言人由董事会办公室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临时指定。股份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2)信息发布原则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简明扼要,及时准确,并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
6.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进入灾后重建工作。七、保障措施
1.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根据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各项目部要成立由领导、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一线重要岗位人员组成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在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应与业主、地方救援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应急救援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