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地震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众,发动基层干部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地震应急预案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
  5.宣传报道
  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
  (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