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词汇学习的基本方法
发誓的英文一、法律英语词汇学习的必要性及难点
法律英语难学,基本上是当代中国法律人的一个共识。难在何处呢?可能法律英语词汇的掌握就是第一只拦路虎。当我们打开英文法律文件时,经常会发现非常难以理解,即使是常用的合同条款中也充斥着大量的难以理解的词汇。例如:
“Limits on Indemnification. No indemnification is required under Section [insert the number of the Section in which Seller agrees to indemnify Buyer] until the aggregate amount of Losses [plus Litigation Expenses] exceeds [$500,000], and then only for the amount by which the aggregate amount of Indemnifiable Losses exceeds [$500,000].”
学过法律英语的人都知道,这个句子实际上在法律英语句子中是比较短小和简单的一句,语法问题难不倒我们,难得是里面的几个关键的词汇,比如indemnification、indemnify 、 Indemnifiable 、aggregate、Litigation以及exceed。如果我们知晓上面的列举的几个所谓法律英语词汇的含义分别是:补偿(名词)、补偿(动词)、补偿(形容词)、总计、诉讼、超出,那么本句就很容易理解。它的含义实际上就是指:
“补偿限额。只有损失总额(加上诉讼费用)超过($500,000)时,才能根据第(插入卖方同意补偿卖方的条款编号)条要求补偿,此时也只对可补偿费用中超过($500,000)的部分进行补偿。”
除了生僻的词汇以外,我们还有注意大量的我们平时熟悉但不能按照普通英语含义理解的词汇。这样的词,我们称之为“熟词生义”。这些词汇的存在也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比如,abandon”这个词汇。大家都知道它的含义是放弃,但在法律英语里它的常见含义却变成了弃权委付,即:在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可以被理解为弃权,在商事保险法律关系中,其可以理解为委付(保险标的物发生推定全损时,由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全部保险金。再比如“service”,大家对这个词非常熟悉,都知道它是服务的意思,但在法律英语中它的含义却被特定地引申成了送达,经常被用在与法律诉讼程序相关的表达上,比如“accept service of the writ”即可以理解为对令状送达的接受